新华网眼:“试衣间”视频门别模糊了是与非

16.07.2015  12:44
新华网眼:“试衣间”视频门别模糊了是与非 - 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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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xh.xhby.net

  

  CFP供图

  

  14日夜,一对青年男女在北京一试衣间内进行性爱行为的不雅视频在微信、微博或其他社交App上疯传。视频内出现导购欢迎词:欢迎光临优衣库三里屯店。“试衣间”突然成为社交网络上最让人心领神会的热词。无论有意无意,关于该视频的信息或者截屏就这么传遍了各地。

  在集体围观下,即便视频已删、图片打码,男女主角如今也已无隐私可言,各种技术分析帖、内涵解剖文、还原真相帖将他们置于显微镜下。据说这是商家的一次策划,也有人说就是一个“网红”丢手机引发的一次意外。网友甚至还扒出所谓“女主角微信聊天记录”、人肉出当事人微博。对网民们来说,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景象。事发地优衣库成了“炒作论”的嫌疑,“我在优衣库等你”成了暧昧之语;各大品牌服装店争相“趁火打劫”,打出广告词“来我家吧,我家更敞亮”;有一商家甚至临时P了一张图,混淆两品牌,还萌萌地让网友难吐槽;不雅视频还引爆记者暗访,做出“名店试衣间哪家强”的文章……

  15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该门店照常营业,而门前自拍的市民络绎不绝。工作人员称,一直不允许男女共入更衣室。

  最新进展:

  1,优衣库回应:请正确使用试衣间

  优衣库15日上午做出回应,声明三点:一是已向媒体平台举报;二是呼吁消费者“正确使用试衣间”;三是否认人为营销炒作。

  2,北京警方回应:已介入调查

  据@平安北京15日中午通报,因收到网友举报,朝阳警方已介入“视频门”调查。

  3,国家网信办约谈新浪腾讯负责人

  15日下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约谈新浪、腾讯负责人,责令其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宗禾

  微博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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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民:快买优衣库啊,会有涨停板!

  @南方:目前并无确切证据表明此次事件是优衣库策划,而且作为轻时尚的标杆品牌,优衣库一直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其实完全没有必要。但事情就是这么巧妙。

  @佘宗明:对商家来说,借势传播确实可趁机刷存在感,但凑热闹的短期收益与潜在成本都是其必须担负的。像这次,有些“赶大集”式参与的商家,就因无节操的营销文案,而遭恶评如潮,被认为“恶心”。正如有人分析的:除了某些对“互联网营销”走火入魔的公司,没有任何有着成熟品牌营销思路和管理体系的知名公司,会考虑用这种方式搞“病毒营销”,因为其另一面就是负面影响。

  @人民日报:试衣间的万千“气象”,看似只是饭后谈资,实则关乎德与法。除了可能涉及病态营销,还涉及传播淫秽内容,以及当事人举止失检。情色话题总能引来关注,香艳细节常为人津津乐道,在消费的同时,是否感觉不妥?公安机关已介入,期待打捞出真相,处理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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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衣间事件:谁在炒作?谁在搭车?

  文联主席的打油诗,应该感谢被试衣间分散的目光。不然,他要砸的估计不是一台电脑,而是中国的互联网。是的,香艳的桥段,配上突破底线的“赶快分享”,选择在凌晨时分“爆点”——传播起来比病毒还要神速。在试衣间事件上,有几点是明确的:一则,尽管观者无罪,也无涉道德问题,但若恶意炒作、精准传播,则背后涉及公序良俗的法治考量;二则,在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上,视频与段子尽管已删除殆尽,但不得不说的是,已经给了私下传播足够的时间与空间,正如网友所问,一篇原创文章都可能瞬间被恶意举报而删除,铺天盖地的不雅视频,在漫长的数小时内,何以无人阻拦——是媒体平台凌晨没人值班,还是拦截系统对海量不雅资讯宣告崩溃?当初,反三俗、整治网络谣言时的能耐哪儿去了?

  当然,核心的追问是:试衣间事件里的视频,究竟是私人不慎流出、抑或是推手兴风作浪?

  常理而言,这年头的不雅视频事件并不鲜见,人肉搜索与隐私保护尚且难以平衡对抗,当事人也都见识过巨量传播带来的伤害效应。若非“什么仇什么怨”,主动曝光的可能性并不算大;何况,还会在视频曝光后,紧接着曝出所谓“当事人聊天记录”——这种火上浇油的节奏,实在也太令人拍案称奇了。当然,网络上的“朝阳大妈”不多,举报查证不太容易。不过,事已至此,面对明晃晃的渔翁之利,如果网监等部门不闻不问,难保不会有恶俗营销放胆跟进。

  其实,炒作也好,搭车也罢,法令制度也不是没有约束之道。《刑法》对传播淫秽物品案的有关规定,向他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传播范围达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可立案追诉。新《广告法》第57条规定,广告若出现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对于事件视频中的当事人,若涉嫌摆拍或合谋,起码还有《治安管理处罚法》伺候着。而对于事实上为此事提供发酵场所的新媒体平台,网信办亦有《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兜底。

  私家庭院里看什么影片是个人自由,私德亦无须上升到道德标杆的尺度来拷问。不过,在公共信息传播领域,恐怕不能对舆论趣味投其所好、听之任之。但愿“试衣间事件”,能有一个不太尴尬的真相,也但愿“毁三观”的操作法则,不至于当真成为经济社会变现的硬通货。

  邓海建

  “不雅视频”疯传折射权利意识匮乏

  毫无疑问,通过陈冠希艳照门事件的法律普及,优衣库试衣间视频在法律上的定性,绝大多数人恐怕都很清楚。一者,当事男女如果不是本人将视频传上网络,那么,他们在法律上将不担当责任。二者,视频的上传者,应该承担传播淫秽物品的治安行政方面的责任,传播广泛、情节严重的甚至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由此来说,优衣库等方面只要不是故意为之、借机营销,那么,其都不会担当责任。

  但法律的普及却未有代表民意的觉醒。在该事件中,先是网友进行人肉搜索进行传播调侃,接着便是各类营销的广告,例如“你在三里屯的优衣库?我在XX的YY等你”,在该事件中,几乎所有八竿子打不着的品牌都进行了自我营销,例如手机、自媒体等等,就怕在此次事件中自己缺位,可惜了推广的机会。与此同时,代表正义的一些舆论,进行高度报道,各种分析和辨析随之而来。最终呢?一些网友更是将其发挥到极致,跑到事发地三里屯拍照、参观,完全没有基本的道德判断。

  这一系列的行为让人失望,尤其是北京警方通报“朝阳区某服装店试衣间不雅视频”后,已介入调查。似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网友仍然将其当作娱乐的事件。不能不说,是权利意识的匮乏。似乎视频的曝光必然是刻意为之,与自己无关,不管如何也不会牵扯其中,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回答是否定的,用百度查阅一下就明白,因情变、偷拍等等曝出性爱事件时常发生,不是少数。谁能保证自己不成为受害者?

  优衣库试衣间视频的爆红很大程度上是全民作恶,而权利意识匮乏之下,人们无疑将道德的标准给无情下移了。一个简单的道理,当全民热炒此类事件之后,一些借机上位的人,无疑会拉低社会的道德容忍度,乃至于,很多人不将其当作丑闻了。

  正如有专家指出的,整个事件的关注和传统都不在正道上,其实,所有人要做的应该是不去转发,不去猜测,等待警方的通报。由此,来保护我们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成为营销商家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的棋子。 刘义杰

编辑: 燕志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