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集体合同惠及一千六百万职工

03.08.2015  11:03

        本网讯  (谢丹娜  林立兵) 日前,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加强职工参与促进集体协商提质增效的意见》,就进一步坚持以职工为中心,让职工全面深入的参与促进集体协商提质增效提出明确要求。

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建制企业数达11.89万家,区域、行业集体合同覆盖企业数达23.59万家,共惠及1600万职工。实践中,各级工会通过加强宣传、培训,开展“职工话协商活动”,推广职代会审计集体合同草案使用电子表决器等措施,注重提高职工对集体协商的知晓度、参与率、受益面和满意度。据省总工会2014年8月对5094名职工无记名问卷调查,占89.77%的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有一定了解,占73.16%的职工认为通过工会代表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对维护自身工资利益有积极作用。

省总提出,各级工会要积极指导和督促企业切实尊重和保障职工集体协商法律主体的重要地位,大力倡导和努力坚持职工方与企业行政方“协商人数对等、利益诉求表达权利对等、获取协商参考信息机会对等、对协商形成结果的影响力对等、履行协商结果的义务对等”。同时,工会自身更要坚持依靠职工开展集体协商,坚持代表而不代替、到位而不越位,真实表达职工合理利益诉求。

省总要求,让职工真正成为集体协商的主角,要进一步提高职工参与的广度、频度和深度,通过制度化的设计,实现职工在集体协商中的全过程参与。必须坚持职工方协商代表经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其履职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并接受职工民主评议和监督;必须坚持协商议题从职工诉求中产生,表达多数职工的真实意愿;必须加强职工方协商代表与其他职工群众的沟通交流和互动促进,引导职工以理性方式、合法途径对集体协商施加积极影响;必须严格履行职代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程序,积极倡导对集体合同草案中的核心条款,通过无记名方式逐条表决;必须突出关注普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利益的基本保障与合理改善,探索劳动要素按贡献参与初次分配实践力度;必须加强职工对开展集体协商、履行集体合同情况的评价、监督,倒逼集体协商提质增效。

各级工会要坚持将加强职工民主参与,作为深化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切入之点和主要着力之处。加强对职工代表的业务培训和专业指导,不断提高职工敢谈的勇气、会谈的能力和善谈的技巧;加强职工方协商代表保护的制度化建设,免除职工敢谈的后顾之忧;加强依靠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的考核激励,在考核评价基层集体协商工作时,更加突出职工对集体协商工作知晓度、受益面和满意度。 (谢丹娜  林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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