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开展2015年度省辖市统计行风建设责任制考核

24.11.2015  20:40

 

  近年来,省统计局按照中央关于“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统计行风建设组织领导,将统计行风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业务管理之中,取得了良好成效,为统计改革发展增添了强大动力。

  为全面客观反映统计行风建设状况,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促进工作开展,近期省局启动实施2015年度省辖市统计行风建设责任制考核。本次考核依据《2015年全省统计工作要点》和省统计局党组《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重点围绕《2015年省辖市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和《省辖市统计行风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2013修订)》确定的内容进行。

  本次考核工作本着科学、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查、抽查和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把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结合起来,依据考评得分确定等次。省统计局将坚持把统计行风考核结果纳入省辖市统计工作综合考评,努力以良好的作风助推统计服务迈上新台阶。

 

来源: 纪检组、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