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实践 强化督建 “十二五”省财政厅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成绩斐然

04.12.2015  09:18

  2011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财政部条法司的有力指导下,我厅认真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围绕实施“八项工程”、推进“两个率先”的大局,创新开展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将财政法治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三严三实” 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全省财政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有了新的提升,为建设新江苏、迈上新台阶,提供了有力保障。

  我厅先后被确定为“全国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省级示范点”、“省级机关依法行政示范点”、省委“依法治省联系点”。连续两届获得省“政府法制工作创新奖”,连续三年被评为“省级机关依法行政优秀等次”。荣获“依法理财思与行征文活动”优秀组织奖、“中国法治政府提名奖”和省级机关“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一、主要做法

  1、紧扣中心工作,优化指标体系,构建工作评判新标准。2010年,我厅在全国财政系统率先出台并实施了《关于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法治财政建设指标体系》和《江苏省法治财政建设目标考核办法》。2012年,我厅被财政部确定为“两依”示范点建设单位后,厅党组又专题研究制定了《江苏省财政厅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为我厅示范点建设的主体工作。我们按照“两依”示范点建设和加强内部管理的要求,针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改有关内容,进一步优化完善法治财政标准化指标体系,从最初的200项指标,逐年精简为165项、124项、95项指标,同时紧扣党组确定的财政重点工作,明确将税收占比、预算支出进度、政府债务风险控制和收入任务完成情况等财政主要业务工作列入综合评定范围,凡低于规定标准的,不得参评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另外,还增设了创新创优指标及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指标。

  2、注重示范引领,强化督导检查,制订工作考核新办法。省厅连续五年组织对各市县财政部门法治财政建设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全面评估法治财政建设效果,推动全省财政系统“两依”工作均衡发展。通过社会评价、行业评价、专门考核相结合的督导评估方式,既保证了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又有效体现了“两依”工作让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要求。同时加强督导评估结果运用,注重发挥法治财政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对经过督导评估评选出的年度“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连续三年获评先进单位的市县财政局,授予“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示范点”称号,为“两依”示范点建设夯实基础。对未获得过“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的财政局及其主要领导,不得参加全国和全省财政系统“双先”评选,充分体现考核的权威性。

  3、践行群众路线,嵌入体制改革,开辟法治工作新载体。省厅将深入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主题活动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活动,并与党组中心组学法紧密结合,进一步强化了全省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针对部分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水平未达标的市县财政部门,我们开展了“群众路线回头看、法治财政向前看”专项督导调研活动,主动上门帮带,有针对性的提升这些部门“两依”工作能力。同时,把法治财政建设作为深化财政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加大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力度,切实划好财政和市场的权力边界。在全省公布财政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我省省级财政部门非许可类财政行政审批全部取消,行政许可在原7项许可的基础上,下放2项,取消1项。

  4、运用案例分析,放大宣教效应,探索工作推进新路径。以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为龙头,多措并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期间,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宣传月期间共开展系列送法活动近900场,召开各类座谈会200余次,发放政策宣传材料近60万份,组织广场文艺演出50余场;组织全省139万财会人员参加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荣获优秀组织奖和参赛总人数第一名。组织全省系统开展“法治财政在行动”案例分析评审活动、“行进在法治财政的路上”征文比赛、“阳光下的法治财政”摄影比赛等活动。通过在厅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中开办依法行政案例分析讲座、在全省财政干部能力提升班中开设依法行政案例课程、组织厅机关法制联络员到法庭庭审现场旁听、召开全省财政系统规范性文件点评会和案例评析会等活动,有效强化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

  5、坚持理论研究,转化研究成果,推出工作创优新举措。近年来,我们先后组织开展了“财政法治文化建设研究”、“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指标体系研究”、“财政政策执行力评价研究”,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进行理论储备。针对当前依申请信息公开渐呈井喷式爆发的形势,进行了专题研究,邀请财政部条法司、省政府办公厅、省法制办、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和律师,对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办理流程、格式文书等方面进行论证,在我省政府部门率先制发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和16个规范的答复文书,并将其嵌入到办公自动化系统中。

   二、工作成效

  1、法治意识明显提升,决策程序更加健全。以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为契机,普遍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明确年度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管理机制,科学合理界定财政部门的行政决策权,不断规范集体决策程序,明确领导决策边界,加强权力运行监督,防止和克服越权决策。

  2、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对照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指标体系,财政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无论是公共财政管理制度还是业务操作规范都取得新的进步。在此基础上,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不断加强执法监督,逐渐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成为财政干部自觉行动。

  3、财政管理不断优化,业务水平持续提升。在标准化建设的指引下,财政内部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全面推行了财政业务程序化、痕迹化管理,逐步构建了财政业务信息共享机制,预算编制不断规范、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不断健全,资金分配、管理、绩效、监督等方面不断强化,非税收入管理水平、财政收入质量和预算支出均衡性、时效性均显著提升。

  4、惩防体系明显加强,普法成效充分显现。把财政法治工作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相结合,积极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严格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和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维护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的“双安全”,财政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数量明显下降。

   三、薄弱环节

  1、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个别市县财政部门领导对法治财政建设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全面,尚未把法治财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工作上满足于原则要求和一般号召,履行职责不注重遵守规则程序,不注重规范财政行为,不注重痕迹化管理,日常工作随意性仍然比较大,在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中出现单纯抓创建、片面求达标思想、法治财政与业务管理“两张皮”和临时抱佛脚、拼凑材料迎接督导评估被动应付的现象。

  2、重点指标凸显薄弱。特别是税收占比、财政收入完成、政府债务控制和财政支出完成等财政重点工作指标上,部分市县财政部局不能正确履行财政资金分配规则制定、预算资金执行监管的职能,专项资金管理多、散、乱的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存在财政资金管理缺位或越位现象。

  3、地区发展不够平衡。从纵向看,有的单位持续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力度不够,缺乏长期抓、反复抓的思想准备,甚至在被评为先进单位后产生盲目乐观情绪,推进工作“吃老本”、出现高低起伏,未能实现财政法治水平的持续、稳步提升;从横向看,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地区,有的市县财政局法制工作机构力量薄弱,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偏低,全省尚有个别县级财政局法治财政建设从未达标,成为全省法治财政建设的短板和洼地。

  “十二五”期间,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成效显著,全省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都得到了明显提高,在“十三五”期间,我们将持续深入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努力谱写建设新江苏、迈上新台阶的法治财政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