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统计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办法8月15日起施行

13.08.2016  05:03

 

  《江苏省统计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经省统计局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8月15日起施行。为此,省局统一印制了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文书,并已寄发到各市、县(区、市)统计局。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依法省略一般程序的某些步骤,在较短时间内作出行政决定的程序,具有灵活高效、避免繁琐的呈批审议程序、执法成本低等特点。省、市、县三级统计局规范使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有利于执法资源更合理的配置,可以将有限的执法力量,集中到查处案情复杂、影响重大的案件上来。

 

 

来源: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