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派驻纪检组增加“监察”二字

08.03.2018  08:53

  经省委研究同意,日前,省纪委35个派驻纪检组统一更名为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这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出台的具体举措。

  增加“监察”二字,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更是组织形式、履职内容、工作方式、改革方向的变化。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由省纪委、省监委派出,驻在省级党和国家机关,按照干部权力权限和派出机关授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受省纪委、省监委直接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与监督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或班子成员,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专司监督职责。

  更名是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稳步向前推进的重要一步,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更好地发挥“”的权威和“”的优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记者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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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