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下达

03.08.2017  17:26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文化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的通知

苏财教〔2017〕105号

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文广新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2]25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申报情况,经过省文化厅聘请专家评审,现将2017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下达给你们(具体见附件),相应增列各单位2017年“其他文化支出”预算支出目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0199)。

  请各地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使用财政资金,严禁超范围使用,严禁将财政资金用于与基本建设有关的非遗展示馆的建设。请各市、县及时将补助经费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及传承人,并督促各资金使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目标,确保各项任务的按时完成。

  附件:1. 2017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补助情况总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文化厅

  2017年7月18日

省财政厅下达2017年第一批省级文化发展专项经费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省级文化发展专财政厅
省财政厅开展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资金管理工作
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资金管理财政厅
《江苏省省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为加强和规范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