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调整江苏省省级机关会议费开支综合定额标准

27.06.2017  17:30

关于调整江苏省省级机关会议费开支综合定额标准的通知

苏财行〔2017〕44号

  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建立开支标准调整机制的规定,进一步提高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参照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号),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同意,现就江苏省省级机关会议费开支综合定额标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江苏省省级机关一、二、三类会议费开支综合定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天760元、650元、550元,上述标准为上限控制数。具体费用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会议类别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合计

一类会议

500

150

110

760

二类会议

400

150

100

650

三类会议

340

130

80

550

 

  省级机关会议管理的其他规定仍按苏办发〔2012〕44号和苏财行〔2014〕55号文件执行。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