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项目公示

06.06.2017  22:48

  根据省旅游局、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旅规〔2017〕28号)及《江苏省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5〕24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省级两部门对各地上报的专项引导资金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拟安排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7年6月5日至6月11日止,为期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支持项目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或省旅游局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说明。

  联系方法:

  省财政厅: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210024)

  联系电话:025-83633113

  省旅游局:中山北路255号(210003)

  联系电话:025-83421672      8342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