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会议在宁召开

21.06.2017  03:18

6月19日,省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通报分析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讨论审议省级河长制工作制度和河长制工作组织架构,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省水利厅厅长、省河长办主任陈杰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水利厅副厅长、省河长办副主任张劲松通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省河长办副主任陈浩东,省太湖办副主任、省河长办副主任浦荣皋参加会议并讲话。

陈杰指出,我省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城镇密集,环境容量较小,生态承载能力较弱,加强河湖管护尤为迫切,加强河长制工作尤为紧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既是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又是我省水情特点水质状况的迫切需要。省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扛起责任,责无旁贷,主动作为,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不辜负省委省政府的重托,不辜负全省人民的期盼。

陈杰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涉及面宽、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省委省政府明确了推进河长制的责任,希望省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同舟共济,同心协力,切实把省河长办明确的职责履行好,履到位,确保省河长办高效运转,确保河长制工作强势推进。一要推进集中办公,并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和专业特长,推动省河长办高效运转。二要推进规范化运作。完善修改河长制相关配套制度,尽快实现制度全覆盖,并强化制度执行,为河长制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三要推进高效履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发挥合力,努力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会议审议并讨论了省级河长制工作的《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查制度》《验收办法》《考核制度》等5项制度,《河长制工作省级部门任务分工》《省级河长助理及联系人》《省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内设机构与人员组成》等建议方案。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委员会、省公安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林业局、省太湖办、江苏海事局、淮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等省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人,省水利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供稿:省水利信息中心 省河长办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