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部署“救急难”工作

08.07.2016  18:02

  

  因灾陷入困境家庭符合条件可纳入低保

  晨报讯(通讯员季静记者仲永)自6月30日至7月6日20时,本轮强降雨共造成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镇江、泰州等10个市49个县(市、区)259个乡镇受灾,受灾人口达88.9万人,25人因灾伤病,78035人紧急转移安置;倒塌房屋459户1004间,严重损坏房屋769户1586间,一般损坏房屋4627户11903间。省民政厅在部署救灾中“救急难”工作时强调,对我省因灾陷入困境的家庭,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

  省民政厅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救灾中做好“救急难”工作。自然灾害发生前,要提前介入,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提前做好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避险安置等救助工作,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于因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危机的急难对象,及时评估家庭情况,建档立卡,分类救助。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临时救助,并充分发挥由临时救助到医疗救助的“摆渡”作用;其他方面存在困难的,及时转介实施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确保救灾救助无缝对接,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同时,要探索建立信息转介平台,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急难”,实现政府与社会的接力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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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邓晓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