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局谢波局长就公安档案工作做出批示

10.02.2017  12:08

  近日,省档案局局长谢波就全省公安档案工作做出批示: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档案工作,过去一年省公安档案工作在资源建设、规范化管理、服务利用、安全保障及队伍能力建设方面做得很出色,取得很大成绩,经验予以推广。

        在去年工作取得扎实成果基础上,对2017年全省公安档案工作,省公安厅提出了认真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和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部署要求,以实施创新强警战略为动力,以“三大体系”建设为核心,深入推进依法治档、数据强档、素质兴档,进一步推动公安档案工作转型发展,努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做出新的贡献的总要求,并要求各地着力抓好五方面的工作。一是以创建数字档案室为标志推动档案信息化提档升级。通过创新文件材料收集归档模式,加快推进数字档案室建设,开发建设档案信息系统升级版。二是以完善机制为抓手深化档案资源建设。贯彻执行新的档案管理规范,及时修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加强重大活动安保档案收集工作,创新完善归档机制,采取“清单式”、“预约式”收集方法保障归档齐全率。三是以理念转变为先导推动档案服务创新。创新主动服务实战理念和档案服务群众方式,加强档案工作质态检查、探索运用新技术打造公安智慧档案,提高档案管理和服务效率。四是以保障安全为底线提升档案安全管理水平。狠抓档案安全管理,开展档案数据异地异质备份。五是以练兵考核为载体加强档案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化练兵考核竞赛活动,加大先进典型培育推广力度,提升档案业务工作能力,切实提升公安档案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