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构建水利风景区长效监管机制

16.02.2016  14:26

日前,省水利厅下发《江苏省省级水利风景区复核工作方案》,对获批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满五年的水利风景区,通过专家组实地考察、材料审查、水利风景区领导小组会议确认等程序进行复核,对复核不符合要求且整改不合格的水利风景区,将撤消“江苏省水利风景区”称号。方案明确规定了复核依据、复核标准、复核程序等要求。复核工作的开展标志着我省水利风景区破除“终身制”,将进一步规范水利风景区创建与管理工作,逐步建立水利风景区动态长效监管机制和退出机制,提升水利风景区品质,引导全省水利风景区健康有序发展,从而进一步推动全省水生态文明建设。

自2001年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水利风景区工作稳步发展,得到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广泛重视,成为拓展水利功能、展示水利形象和地域特色、普及水利知识的重要窗口和载体。截至目前,全省成功创建水利风景区113家,其中国家水利风景区50家,省级水利风景区63家,总体工作成效位居全国前列。但受当时申报要求、经济条件、思想认识等因素的制约,部分水利风景区还存在规划粗放、设施落后、内涵挖掘不够深入等现象,阻碍了水利风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对水利风景区的品牌建设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近期,先行开展复核的泰州引江河、南京珍珠泉、盐城通榆河枢纽、丹阳九曲河枢纽等4家景区顺利通过省水利厅复核。(供稿:省河道局 责编:省水利信息中心 程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