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确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5.05.2015  19:39

  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5月18日,省信用办印发了《2015年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苏信用办〔2015〕21号)。今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苏工作的最新要求,以国家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为引领,全面提升诚信江苏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今年工作将围绕八个方面、36项具体内容全面展开。一是进一步加大组织推进力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划纲要,组织召开省领导小组会议,强化组织建设,提高信用建设专项资金效用,加强工作考核。二是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完成省个人库建设任务,实施“信息归集质量提升工程”,推进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互动发展。三是建立健全褒扬诚信和惩戒失信的信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已经出台的惩戒失信办法和制度,研究出台重点领域联动惩戒制度,建立完善信用记录规范,运用信用机制加强行政管理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褒扬诚信红名单发布制度,实施严重失信“黑名单”社会公示。四是不断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广泛应用。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服务功能,提升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水平,实施重点工作创新事项,推进政府部门带头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五是深化多层面示范试点工作。制定推进试点示范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创建国家和省级信用建设示范城市,深化行业部门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示范工程,深化县级地区试点工作,持续开展“万企贯标、百企示范”工程。六是广泛开展信用宣传和人才培训工作。广泛开展信用宣传活动,举办信用知识竞赛,开展重点课题研究,组织编撰信用知识宣传书籍,举办信用管理师培训班,组织各地各部门交流学习。七是大力培育发展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培育发展信用服务产业,规范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八是深化信用长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参与信用长三角合作例会等活动,扎实推进区域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建设试点,积极开展信用立法与体系建设研究合作。

  今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中,特别明确了一批实施的重点工作创新事项。全省各地各部门将以信用信息应用和涉及民生领域的信用联动奖惩为主要方向,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税收征缴等事关社会发展和民生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点领域,促进联动监管和联动奖惩。重点组织实施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联合惩戒、环保差别水价、金融监管与司法联动长效机制建设、招标采购和财政性资金使用等行政管理工作中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无锡市信用立法、南京和苏州市市民卡加载信用信息应用、差别化信用融资、出台《江苏省法律服务行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全省财政资金使用中实行信用审查等10个重点工作创新和突破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