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部署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

30.11.2014  14:03
  省政府常务会24日专题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后,28日下午,省政府又紧急召集各市分管环保的副市长与环保局长参加会议,加紧部署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副省长许津荣要求,“决战一个月,确保完成国家年度考核任务!
  真抓与不真抓大不一样
  今年以来,我省全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三项重点要求,始终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工作力度前所未有,财政投入前所未有,取得了“三个明显”的成效。
  一是空气质量明显改善。10月以来,全省空气质量平均达标率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0.5%。二是重点工程明显加快。新增完成200个大气治理重点项目,全年任务完成率80.3%。全省大型燃煤机组提前实现脱硝全覆盖,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三是秸秆火点明显下降。秋季禁烧以来,环保部卫星遥感尚未监测到秸秆火点,巡查发现火点10个,同比下降77%。
  许津荣表示,“三个明显”充分说明,各地重视不重视大不一样,主体责任落实不落实大不一样,真抓不真抓大不一样。
  PM2.5还要降
  进入12月份,一方面气象因素多变,大气扩散条件差,重污染天气易发,改善空气质量的难度确实很大;但另一方面,去年同期PM2.5浓度的基数也比较高,达到152微克/立方米,因此今年下降的空间也是不小的。
  会议要求,对照省“大气十条”、“新九条”和两办通知的八条措施,做到“落实、落实再落实”。从11月23日到12月31日,各市一律实施青奥会环境质量保障管控措施,各地必须手握两套清单、实行两级管控。一级管控即青奥一般管控措施;二级管控也就是特别加强措施,当AQI指数未来24小时预测预报达到150时启动,最大限度地实行企业限产停产和工地停工。
  同时,进一步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对大气污染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所有建筑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治;对黄标车和高污染车辆,进一步加大管控和淘汰力度,必要时对机动车采取限行措施。
  实现“两个确保
  除了全年PM2.5平均浓度要实现下降2%的目标,会议还要求实现“两个确保”:一是全力保障国家公祭日期间空气质量优良。公祭日期间,中央领导同志、有关国家使节和许多国际友人将出席活动。这是继青奥会之后,国家在南京举办的又一重大活动。省政府将成立国家公祭活动环保工作小组,明确延用青奥保障机制,以南京为主,13个市联防联控,协调周边地区共同参与。
  12月6日至17日期间,当南京AQI指数未来24小时预测预报超过100时,南京及其周边100公里范围内的镇江、常州、扬州、泰州、淮安5市启动最严的二级管控,管控指令由公祭日环保工作小组发出。公祭日当天是重中之重,必须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南京市要履行属地责任,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完善空气质量专家会商机制,切实提高24小时预测预报水平。据悉,省政府已致函环保部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请周边省、市协同保障公祭日空气质量。
  二是要保质保量完成年度重点治理任务。国务院考核“大气十条”落实情况是采取双百分制,一个百分考空气质量改善,一个百分考重点任务完成。因此,一方面要死保PM2.5下降,一方面在任务完成上也不能掉以轻心。会议要求,尚未制订主城区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的省辖市,要马上制订方案和计划,能够搬迁的尽快启动;列入年度计划的2247台燃煤锅炉,年底前必须整治到位,一台都不能少;加快非电行业的提标升级改造,特别是明年1月1日,钢铁行业就要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提标改造工作必须达到时序进度;此外,还要大幅提高城市建成区机扫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