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我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实施办法(2015—2020年)新闻发布会

24.02.2016  19:19

        2月24日下午,省政府召开我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新闻发布会,省教育厅巡视员杨湘宁出席发布会并向媒体记者通报全面落实《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政府办公厅新闻联络处处长肖学亮主持新闻发布会。
      杨湘宁介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省一直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的战略地位,作为推进实现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十一五”以来,我省通过一系列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农村师资力量。省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12月制定下发了《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力争到2020年,全省乡村教师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高,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逐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
      杨湘宁表示,我省乡村教师总共约有26万人,占全省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72万教师总数的36%。鉴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我省的《实施办法》按照“师德为先、以德化人,规模适当、结构合理,提升质量、提高待遇,改革机制、激发活力”的原则,提出了提高教师师德水平、拓展师资补充渠道、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提高教师生活待遇、修订职称评聘办法、加速教师城乡流动、加强教师培训力度、完善教师荣誉制度等八个方面的扎实举措。
      杨湘宁介绍,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为城乡教师均衡配置提供政策支持;省级层面统筹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一专多能、素质全面的本土化的乡村教师;加强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建设,促进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常态化,建立健全交流轮岗公示制度;制定符合乡村教师特点的职称评聘办法,打通乡村教师专业发展通道;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乡村教师整体水平;切实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将绩效工资分配向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的乡村教师倾斜。
      为全面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工作,省政府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把相关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细化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责任,并将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二要制定实施方案。在制定过程中,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困扰本地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符合本地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举措;三要强化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四要开展督导检查,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纳入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体系,开展专项督导,及时通报和公布督导结果。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来自中央及省、市40余家媒体单位的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江苏教育网、政务微博“江苏教育发布”同步链接了发布会内容。
 

省政府召开我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新闻发布会

省教育厅巡视员杨湘宁出席发布会并向媒体记者通报情况

发布会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