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现法律援助低收入人群全覆盖

27.10.2016  04:04

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去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努力推动法律援助受援人群逐步由低保向低收入人群延伸。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均对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进行了调整,苏州、无锡、盐城、宿迁市调整为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他设区市放宽至最低生活保障线的2倍或1.5倍,实现了法律援助低收入人群全覆盖。

2015年至今年10月,全省已立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5万件,接待法律咨询95.6万件(次),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