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在行动——省委常委、副省长、淮河洪泽湖省级河长杨岳巡查洪泽湖

24.08.2017  11:45

6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江苏省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省委常委、副省长杨岳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总河长。6月14日下午,杨岳赴洪泽湖调研指导管理与保护工作,对推动洪泽湖河长制相关工作进行部署。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胥爱贵,省水利厅厅长陈杰,淮安市代市长蔡丽新等参加调研。

杨岳一行现场调研检查了洪泽湖大堤省管段、洪泽湖韩桥水域非法采砂船集中停靠区,听取了省洪泽湖管理处主要负责同志关于洪泽湖大堤管理以及洪泽湖管理与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省水政监察总队和淮安市水利局负责同志关于洪泽湖禁采工作情况的汇报。杨岳指出,洪泽湖大堤历史悠久、作用巨大,作为淮河下游最为重要的防洪屏障,它担负着保卫淮河下游地区3000万亩农田和2600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任何时候都必须确保其安全。

作为淮河洪泽湖省级河长,他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的重大制度创新。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有力抓手,强化洪泽湖治理与保护。要健全组织体系,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组织网络,明确各级河长及相关部门职责;加强治理保护,围绕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和非法圈圩养殖,严格洪泽湖岸线及水域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切实维护洪泽湖健康生命;强化绩效考核,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建立效能更高、更加严格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杨岳同时对加强洪泽湖禁采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要强化整治打击,各部门、各地区要进一步密切协作配合,加大对重点区域、重要时段、敏感水域日常监管与巡查力度密度,推行“两法”衔接,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的高压严打态势,坚决防止非法采砂反弹。要强化监督指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强化监督、加强检查,督促禁采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在7月17日省政府召开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杨岳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再次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各地要对照目标找差距,抓紧完善河长制管理组织体系,加快制定各项配套制度,尽快组建集中办公、实体运作的河长制办公室,健全高效运行机制,保障河长制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抓实各项工作任务。围绕六项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各级河长要抓紧认河、巡河、治河、护河,确保河长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抓好监督检查指导。各地党委政府的督查室要将河长制作为重要督查内容,河长办要严格考核评价,通过督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同时省河长办及省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服务,切实帮助地方解决实际问题。(供稿:省水利信息中心 姚吟月 责编:厅办公室 许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