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警示教育“三结合”助推廉洁国企建设

12.12.2014  16:59

 

              今年以来,省国资委围绕国资国企改革中心任务,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着力构建廉洁国企建设长效机制。按照“覆盖全面、突出重点、分类实施”的思路,坚持在教育内容上求实,在教育载体上求新,在教育效果上求真,为省属企业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是警示教育与群众路线教育相结合促作风建设上台阶。省国资委将警示教育与群众路线教育有机结合,按照“崇廉尚洁、制度严密、权利透明、干部勤廉、风清气正、职工群众满意”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2户省属企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80场次,参与人数61782人次,对因故未能参加教育的党员干部采取集中补课、网络补学等方式达到教育全员覆盖目标。积极整合省属企业16个廉政文化示范点、示范基地的教育资源,组织企业党员干部参观学习101场次,参与7803人次,通过实物案例、宣传图版、场景演示、声光电系统等传统形式和科技手段,使警示教育入脑入心。建立完善省属企业领导定期上廉政党课制度,今年来开展廉政党课249场次,参与25868人次,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使企业党员干部自觉把作风建设贯穿于“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全过程,真正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真正将教育的成效落实到企业经营管理中去、落实到职工群众中去,切实解决企业职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二是警示教育与普法教育相结合促依法治企上水平。省国资委以“六五”普法活动为契机,在省属企业积极开展专题普法教育活动,营造学法明纪、守法依纪、用法循纪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先后在省国资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座谈上通报违法违纪案件58起,组织企业观看《国企蛀虫》和《铁律无情、警钟长鸣》等警示教育片,做到坚持常敲廉洁从业“警示钟”,持续上紧作风建设“自律弦”,进一步强化企业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以专题普法教育为契机,整合检察院、法院等各方资源,建立警示教育师资库,结合近年来发生在国有企业典型案件,特别是针对东恒集团原董事长余海等人违法违纪案件,开展菜单式、分层次、分类别、有重点的警示教育61场次,受教育人数7563人次。以刑法关于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为重点,编印《国有企业专题普法教育学习资料》33670册、《省属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手册》4500册;开展法律知识讲座998场次,受教育人数61972人次;通过网络答题和笔试方式组织法律知识测试126场次,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管理的能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依法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警示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促规范管理上层次。省国资委在教育预防、行为规范、监督制约、检查评估等方面强化制度建设。实行企业领导人员廉政提醒制度。每逢中秋、春节等重大节日,坚持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教育提醒,要求企业领导人员带头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及省纪委关于廉洁过节的各项要求。实行岗位风险防范制度。围绕权力集中的重点部门、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开展廉洁风险警示教育,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内控体系建设的的意见》和《省属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指导意见》,加强对财务管理、工程项目、招标采购、干部选任等方面的廉洁风险排查,以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为重点,按照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排查原则,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管理环节、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梳理重大廉洁风险点,制定整改措施,特别是加强对企业“一把手”的廉洁风险意识教育,将防控风险制度嵌入企业决策和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建立完善制度执行的检查评估机制。建立省属企业在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廉洁风险评估制度,项目必须经企业党委会、董事会集体研究决定;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在建工程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对本企业立项审批、工程招投标、施工管理、资金使用和工程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强化以制度为导向的经营理念,形成体现企业文化和价值取向的职工行为规范,为企业科学规范管理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