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税启动三方沟通机制

23.12.2016  14:32

      本报讯 (经济报记者 朱梦笛 通讯员 苏国穗)为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改革精神,省国地税构建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组织和纳税人的三方沟通机制,及时了解、把握纳税人的需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昨日下午,省国税局召开三方沟通机制启动会议,重点听取建筑业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情况,研讨政策完善的意见和建议,20多家企业代表和30多家税务师事务所参加了会议。

      京州联信南京税务师事务所作为第一家发言单位,发言人胡雪峰先提出了建筑业普遍关心的关于总包抵扣不足的问题。“重点应厘清‘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到底是指哪部分。我认为应该是指一项经营业务活动在营改增前已‘全部完成并收取了全部款项’,而在营改增后对于该项业务形成的应扣未扣的‘无收入未抵扣的部分’。”他的这一解释让现场很多建筑企业茅塞顿开。

      江苏大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讲人奚月娣建议,可以由中标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集中管理,集中核算工程项目的收入及成本费用,使增值税销项和进项均体现在中标单位,实现增值税进销项相匹配,同时建立对参建单位的考核机制。

      省国税局副局长刘伯羽表示,要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组织对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桥梁纽带作用,释放专业服务组织的正能量,发挥其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方面的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统筹各方力量,构建税收共治格局。

 

      2016年12月21日《江苏经济报》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