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部署“法企同行”活动服务“两聚一高”

19.03.2017  04:05

 

 

 

3月17日, 省司法厅在淮安市召开以“护航企业发展·服务‘两聚一高’”为主题的“法企同行”活动动员部署会,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淮安市委书记姚晓东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万力主持会议。

柳玉祥指出,去年以来,淮安市司法局结合该市拥有1200多家台资企业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律企同行”活动,通过调研走访、风险研判,开展法律体检、提供精准服务,为众多台企解决了重大难题,取得良好社会反响,也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投身“两聚一高”主攻仗探索了新经验。活动开展以来,共走访企业500余次,帮助企业解决法律事务问题57件,有效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特别是针对企业运营中的现实困难和问题,主动服务、真诚服务、专业服务,实现了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有机统一。

柳玉祥强调,开展“法企同行”活动,是厅党委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决策,是司法行政服务“两聚一高”的工作要求,是落实“大走访”工作要求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法律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有效举措,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要充分认识开展“法企同行”活动的重要意义,在以往开展专项服务工作的基础上,找准定位,创新举措,以强烈的机遇意识和责任担当,主动参与“法企同行”活动,大力拓展法律服务的各项业务,发掘并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努力在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的同时,推进法律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柳玉祥要求,“法企同行”活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创新”、紧扣“富民”,按照打造人民满意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力量,坚持主动作为、主动防范,通过法律体检、信息研判、集中服务、机制完善等举措,努力防控企业法律风险、满足企业法律需求、解决企业法律难题,不断增强企业法治获得感,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按照省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法企同行”活动的指导意见》,各地各条线要进一步细化落实举措,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一是集中走访要力求“普遍性”。尽快组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团(组),由设区市和县(市、区)司法局领导带队,主动深入企业,特别是走访尚未建立法律顾问的企业,通过进企入厂、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对辖区内的企业普遍开展一次法律“体检”。在服务主体上,做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必参加、各地行业协会领导必参加、行业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必参加,切实发挥行政领导和行业领导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省广大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投身活动之中。把握重点,做到“一带一路”参与企业必访、“三去一降一补”困难企业必访、创新要素集中企业必访、地方经济支柱型企业必访。在任务要求上,努力通过走访,做到对企业转型升级的宏观政策必知、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必知、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需求必知、企业发展面临的难题必知,全面掌握了解企业的经营发展状况及其调整结构、创新发展的动态。在风险排查上,做到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风险必查、投资融资风险必查、环境保护风险必查、劳动用工风险必查、征地拆迁风险必查,切实提升企业运营法律风险信息的搜集和管控能力。二是分析研判要突出“预见性”。健全准确高效的涉企法律风险的信息研判、通报体系,发挥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商会、金融机构等各方作用,针对走访收集到的情况和信息,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发布风险提示。对相关问题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明晰本地企业法律风险和矛盾纠纷的数量、类型、结构、分布等,及时发现企业在人力资源、公司治理、知识产权、投资融资、财税管理等方面的苗头性、趋势性风险,建立企业法律风险和需求数据库,提高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预见性。对复杂疑难案件,要组织具有专业特长的优秀律师和企业家代表等进行“会诊”,帮助企业找准病症、对症用药。按照“不变体制变机制”的实战要求,综合运用“1+4”信息研判模式,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去一降一补”企业、小微企业发展风险的分析研究,总结风险发生的规律和预防措施。按照“共性问题全面反馈、个性问题一企一策”的原则,建立企业法律风险反馈和预防预警机制,帮助其有效规避法律风险。研究形成防控举措和法律建议,通过12348平台、行业协会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形成一般性风险防范指导。对个性化问题,要引导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编制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服务手册,为企业提供定制和特色服务。三是提供服务要强调“针对性”。推行贴身式服务,在法律服务行业协会网站和各类企业商会网站设立服务专栏,围绕风险高发领域,定期推送典型案例,向企业提供24小时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推动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与法律服务深度融合,依托“智慧法务”平台,进一步拓展12348在线公证办理、在线法律咨询、案件委托代理等服务功能,开发APP客户端,形成网下服务网上输送、跨地服务当地供给的服务新模式。对重点企业,要建立服务联系人制度,和企业结成稳定的“对子”。变“个体化”服务为“团队式”服务,在司法行政机关主导下,组建包括律师、公证、调解等多种力量为一体的法律服务团队,帮助企业完善法人治理、劳动保障等制度,为企业重大经营活动提供周密细致的法律论证,对重大法律问题提供“组团服务”,防止出现经营管理方面的风险和漏洞。四是完善机制要着眼“长效性”。“法企同行”活动的落脚点是通过集中性的工作举措形成司法行政服务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通过定期回访、长期联系,把走访联系的区域和对象固化为服务发展的责任区、创新服务产品的试验田。着力完善法律顾问作用发挥长效机制,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畅通本地优秀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渠道,以行业商会聘请、企业组团聘请等方式推动建立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帮助制定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清单、服务标准和考评办法,提高我省企业发展的自身免疫力。着力完善法企对接长效机制,拓宽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与企业家沟通交流渠道。着力完善服务创新发展长效机制,强化法律服务的“跟、陪、引”功能,优化对创新型领军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老字号企业的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服务,将法律服务拓展到企业创新的全过程。着力完善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长效机制,认真贯彻中央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围绕“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主动与“走出去”企业以及各类涉外服务平台紧密联系,开展贴身式服务。重点推动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加强“一带一路”重点方向、重点地区的研究,开展域外法律制度和法律环境咨询服务,及时提示用工、金融、环保等领域的法律风险,协助企业建立境外权益维护机制,实现由“跟出去”向“领出去”转变。

  会上,下发了《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企同行”活动的指导意见》,观看了淮安市“律企同行”专题片,听取了淮安司法局、淮安台资企业协会开展“律企同行”活动经验介绍和工作体会,宿迁司法局、无锡律师协会、南京公证协会等单位分别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