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27.10.2016  20:38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苏财资〔2016〕33号)精神,至9月底省厅全面完成所属事业单位和厅本级资产清查工作,经厅党组第64次会议研究同意,清查结果已上报省财政厅。

本次清查工作做到了全面彻底,不重不漏,帐实相符,切实摸清了家底。通过本次清查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资产管理制度,规范了日常资产管理工作,提升了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水平。下一步将根据厅党组和省财政厅要求,对本次清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同时加强厅本级及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土地、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项目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厅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