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全省第三次土地调查座谈会

11.11.2017  00:3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要求,更好地统筹谋划我省土地调查工作,11月7日,省厅在扬州市召开全省第三次土地调查座谈会。会议邀请了长期从事土地调查工作的专家和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籍管理工作人员以及技术单位代表参加会议。副厅长李闽出席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扬州市广陵区介绍了第三次土地调查试点情况,省厅通报了国土资源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通气会精神,与会代表围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组织模式、调查内容、技术方法等方面内容展开研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李闽从社会关注度、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顶层设计需要、管理与发展矛盾处理等角度强调了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重要性,从与第二次土地调查相比得出的新特点出发,梳理了我省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的工作思路。李闽指出,要从优化路径、整合资源、调登合一、细化完善和江苏特色等5方面,综合考虑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做到“高、精、深、新、细”。一是高度重视,高起点开展,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二是精准把握,精确调查,精心组织;三是深化江苏特色,深化技术路线,深化地类多用途调查内容,深化服务于当地中心工作;四是应用新技术,开拓新思路,拓展新领域;五是细心超前研判,做细各项准备工作,细心核查举证。(厅不动产登记局    省土地资源调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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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总调查范围主要包含“批而未供”、“供而未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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