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与省民政厅签订信息共享查询合作协议

08.09.2017  01:37

      为准确高效认定社会救助对象,实施精准救助,提高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公平公正地保障基本民生,依法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省厅与省民政厅经协商一致,决定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查询合作机制,并于近日签订了《信息共享查询合作协议书》。《协议书》明确了信息共享的内容为省民政厅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供婚姻登记信息、社会组织信息和经双方协商可提供给国土资源厅履行法定职责所需要的其他信息,省国土资源厅向省民政厅提供申请社会救助人员及家庭成员的不动产信息以及经双方协商可提供给民政厅履行法定职责所需要的其他信息。《协议书》还对信息共享的方式和时间、信息共享的责任和义务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厅不动产登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