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十二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01.12.2017  00:35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总工会等十二部门于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春节前,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宣传发动和执法检查两个阶段,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同时,本次专项检查还将重点检查在建工程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实行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情况,督促企业落实长效管理制度,从源头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专项检查期间,各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特别是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进行检查。对发现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将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加付赔偿金并予以行政处理处罚。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持对欠薪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情形的,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并向社会集中公布,使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各地有关部门将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大力宣传12333、12351等维权途径,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确保投诉“有门”。同时,各地还将进一步发挥全省劳动保障监察联动举报投诉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和查处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案件,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稿件来源:省劳动监察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