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闭幕 罗志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31.03.2016  08:51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于3月30日下午在南京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江苏省价格条例》、《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关于修改《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关于修改《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批准了南京等市报批的8件法规。


  会议决定接受曹卫星辞去省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张敬华为省政府副省长。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案,罗志军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副省长张敬华、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及其他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罗志军在会议闭幕前讲了话。他指出,对于本次会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委员会要会同相关方面开展集中宣传,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作出权威解读。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把法规各项规定认真落到实处。


  关于全省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罗志军强调,江苏是国家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抓住机遇,主动作为,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各项改革试点工作,尤其要在司法责任制改革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公正司法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他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会同内务司法委员会认真汇总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送省法院研究处理。省法院要根据监督法相关规定认真研究,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内司委要加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


  罗志军还就省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提出要求。他强调,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国两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对当前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大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一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推动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指导工作,把新的发展理念贯穿人大立法、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中心任务依法履职,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推动“十三五”和今年目标任务的实现;发挥自身优势,聚民心、汇民意、集民智,团结和依靠人大代表和全省人民,为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共同奋斗。二要深刻把握人大工作新部署新要求,不断开创新时期人大工作新局面。主动适应改革发展的实践需要,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大力推进科学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与“一府两院”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解决制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瓶颈问题;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激发代表履职为民的责任感,强化代表履职管理,促进代表自觉接受选民和选举单位的监督,充分发挥好代表积极作用;继续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的落实,认真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三要大力弘扬优良作风,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务实求真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以好的作风保证各项任务的落实。弘扬科学精神,自觉运用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指导人大履职的实践,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得民心的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系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在补短板、促发展、兜底线上下更大功夫;勇于改革创新,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积极探索做好人大工作的新路径、新举措和新方法,使人大履职更好地体现时代要求、回应人民关切;狠抓工作落实,围绕年初确定的计划安排,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统筹兼顾,协同推进,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定之、张卫国、蒋宏坤、公丕祥、许仲梓、赵鹏、刘永忠,秘书长吕振霖出席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徐鸣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