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 罗志军主持并讲话

02.02.2015  13:34

      2月1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大会。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胜利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主持大会并讲话。

        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罗志军、张卫国、蒋宏坤、张艳、公丕祥、许仲梓、赵鹏、刘永忠担任执行主席。大会应到代表797人,实到760人,符合法定人数。

        在主席台就座的有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学勇,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梁保华,省领导张连珍、蒋定之、石泰峰、弘强、李云峰、黄莉新、李小敏、王炯、樊金龙、王燕文、徐鸣、史和平、曹卫星、傅自应、许津荣、王立科、张雷、徐南平,南京军区和省军区领导汪晓荣、刘战勤,省法院院长许前飞、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老同志陈焕友、许仲林、林祥国、李全林、柏苏宁、赵龙、丁解民、朱龙生、周珉、张九汉、包国新等。

        按照大会《选举办法》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大会进行了选举。大会补选蒋定之、史和平为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大会期间,主席团召开了第五次会议,听取总监票人关于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确认选举结果有效。

        大会通过了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江苏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江苏省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预算的决议,关于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通过了《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罗志军在大会闭幕前讲了话。他说,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全体代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的殷切期望,肩负全省7900万人民的重托,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共商改革发展大计。大会确定了我省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全省人民的意志,是一次民主团结、务实奋进、风清气正的大会,对于动员全省人民紧紧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光荣使命,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以“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过硬成果,谱写好中国梦的江苏篇章,必将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罗志军说,今年全省工作的主旋律,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以此为引领推动各项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好总书记对江苏发展提出的总要求、总命题、总纲领,既要时刻放在心上,又要牢牢抓在手上,既要精心筹划,更要干在实处,集思广益谋实招,凝心聚力抓落实。惟其如此,我们才能以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更好地凝聚民心民力,为实现新的宏伟目标共同奋斗;惟其如此,我们才能在这个革故鼎新、复兴圆梦的伟大时代,做出新的创业史,不断开辟江苏发展的新境界;惟其如此,我们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成果,一步一个脚印把总书记为我们勾画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

        他说,要切实履职尽责抓落实。“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需要全省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抓落实摆在突出的位置,作为重大的责任,围绕总书记提出的要求、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部署、本次人代会确定的任务,一项一项细化分解,明确责任,抓好推进,确保落到实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突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工作落实。人大代表要珍惜人民信任、不负人民重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真知灼见,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

        罗志军指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蓝图已经绘就,号角已经吹响。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苏工作最新要求的指引下,团结带领全省人民意气风发地投身新的伟大实践,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王晓映 徐晓风 仇惠栋 王赟)

        蒋定之同志简历

        蒋定之,现任十八届中央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正省长级)。男,1954年9月生,汉族,江苏溧阳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学位,197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月参加工作。

        2001年11月省委常委、无锡市委书记;2003年2月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2005年11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党委副书记、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委员;2010年12月海南省委常委;2011年8月海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2012年2月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2015年1月起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正省长级)。

        史和平同志简历

        史和平,现任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男,1955年2月生,汉族,江苏溧阳人,在职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2月参加工作。

        2000年5月省冶金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2001年6月镇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1年11月高级工程师);2002年1月镇江市委副书记、市长;2003年2月镇江市委书记、市长;2003年4月镇江市委书记;2004年1月镇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8年1月起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来源:  扬子晚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