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十二五”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全面完成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省拆解改造船舶8454艘,拆解改造船舶数量居全国首位。其中,拆解改造过闸小吨位、单壳液货危险品、老旧运输船舶4984艘,现有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3470艘,发放财政补贴船舶510艘,圆满完成“十二五”期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
“十二五”期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我省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交通运输、财政等12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联席会议;明确各市人民政府是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实施主体,落实了各市工作责任,建立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出台了以“一个意见、两个办法和一个指南”为核心的工作规范、标准,建立健全了船舶拆解、改造及示范船建造目标管理、质量管理、资金管理等制度;开发了具有“船舶信息、补贴申请、审核审批、文书制作、年度目标、进度调控、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公示”等管理功能的内河船型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
2015年初,省地方海事局就选择镇江市作为试点单位开展了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试点工作,全省第一艘内河试点船舶“兴普2001”轮于3月17日在该市复兴船厂完成安装改造;4月30日,召开了全省船舶防污改造现场推进会,对改造工作的实施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并提请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内河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地方海事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根据本辖区改造船舶的数量,按照6月份开始改造,年底前完成要求。
12月初,省地方海事局按照防污改造进度要求,布置收尾工作,要求各市局准确掌握各自辖区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的进度,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协调财政部门加快落实补贴资金的申领和发放,为建设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水运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厅运管局 苏地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