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14.03.2017  17:04

关于《江苏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苏财教〔2017〕4号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关于《江苏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各市、县(市)财政局、文广新局,电影制作发行等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的申报,结合我省电影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就《江苏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2号)中资金的使用管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支持乡镇数字影院建设项目   

  1、2016年1月1日后新建的乡镇首家数字影院,硬件设施符合国家标准,2K(或4k)银幕数在3块以上(含),座位数在200座以上(含),加盟江苏省内院线的,每个影院补助50万元。  

  2、2009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建设的乡镇首家数字影院,按照江苏省市县财政保障能力分类分档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县级财政保障能力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的地区,未享受过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每个乡镇影院补助30万元。   

  二、关于支持国家和省级电影产业园区(基地)建设项目   

  以共同出资、参与投资方式,支持省内国家级影视产业园设立电影投资基金。   

  对省内列入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范围的重点影视制片基地,省级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配套补助。   

  对省级影视基地内具有第一出品方的企业且年度出品的单部电影票房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省级电影专项资金对该基地补助50万元。   

  三、关于资助和奖励优秀国产影片制作发行和放映项目   

  1、关于重点电影选题创作规划影片项目。通过招标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资助作品,每部电影支持200万元。   

  2、关于资助文化特色、艺术创作新影片发行和放映项目。对承担电影展播展映任务、完全覆盖设区市的省内院线旗下经批准设立的设区市首家艺术影厅,完成相应任务,省级电影专项资金对每个影厅所属影院每年补助40万元;对上述影院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能的所属院线每年给予40万元的补助。   

  3、对省内出品优秀影片宣传发行给予奖励项目。对省内作为第一出品方生产影片的制作机构,并获得江苏省电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江苏电影奖一、二、三等奖奖项的单位,省级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特别奖视同一等奖。   

  4、对优秀国产影片放映的奖励。按会计年度计算,影院国产影片放映票房收入占全年票房总收入三分之二(即达到全年票房收入66%)以上,符合国家奖励标准的影院,省级将根据该影院国产影片票房收入上缴省级电影专项资金的实际情况予以全额返还奖励(奖励金额采用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到万元)。   

  四、关于支持省内电影院线发展项目   

  年度电影票房收入国内排名前5名的省内院线,当年奖励200万元。   

  年度票房收入国内排名第6名至第20名的省内电影院线,以第20名奖励10万元为起点,排名每提升1位增加奖励10万元。当年度票房排名超过自身最优排名位次,方可再次获奖。   

  五、关于支持省级影院监管平台的建设和维护项目   

  省级影院监管平台的建设和维护费用,以及影厅监管设备的购置和安装费用等。   

  六、说明事项   

  本规定所指影院,是指没有被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通报批评、现在仍在运营的影院。本补充通知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解释。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