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水路客运液货危运市场监管

02.06.2016  14:34

    6月1日至11月30日,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省内水路客运、液货危险品船运输企业经营资质专项核查整治,进一步加强全省省内水路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市场监管,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此次专项核查主要围绕省内水路客运、液危险品船运输企业及运输船舶。对于省内水路液货危险品,根据经营者的经营资质保持情况,重点核查自有船舶运力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根据运输船舶的经营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书有效性,重点核查是否与企业经营范围相适应;各种证书是否有效等。根据企业和船舶经营行为以及违规违章记录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擅自改装增加核载定额或者变更从事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种类的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的情况等。对于省内水路客运,根据经营者的经营资质保持情况,重点核查自有船舶运力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与其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根据运输船舶的经营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书有效性,重点核查是否与企业经营范围相适应;船舶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按规定适用的船舶入级证书、船舶安全管理证书等证书是否有效。根据企业和船舶经营行为以及违规违章记录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擅自改装增加《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定的载客定额或者变更从事运输种类的情况;是否有按规定应向原许可机关备案而未备案的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的情况。       此次检查采用企业自查和管理部门现场核查等方式。企业所在地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经营者现场核查,厅运管局负责对各地核查情况进行抽查。企业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其所在地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县级以上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根据现场核查情况,填制核查登记表上报至上一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各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对核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厅运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