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22.02.2016  10:00

  为进一步规范实施污水处理费收费政策,强化征收使用管理,切实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落实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以及《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等规定,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住建厅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按照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污染者付费、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促进污染减排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我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体系,同时引入市场机制,加快推进我省污水处理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监管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