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获批省内首个“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试点城市

05.07.2017  20:38

  为积极参与落实苏州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发挥税收促进土地集约利用的职能作用,努力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苏州市积极推进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经过财税部门联合调研与深入测算,以“亩均效益”为标尺,运用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大数据平台,按照企业亩均效益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和科学分类,根据工业企业具体分类情况实行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形成《苏州市关于实施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暨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调整的工作方案》,报经省政府同意,苏州成为全省第一个获批“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试点的城市。

  新政策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此举将加大对地方贡献大、发展前景好、符合转型升级导向工业企业的扶持力度,更好地发挥财税政策对经济发展的引导作用,促进苏州经济产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