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先行建设法官与律师职业共同体

25.01.2016  14:42

1月22日,省高级法院和省司法厅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进法官和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予以通报。

  据介绍,《实施意见》共20条,是在去年“两高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的,没有进行重复规定,而是从保障机制、措施进一步细化、完善。

  省法院新闻发言人张志平以保障律师知情权为例,“两院三部《规定》规定,‘对于诉讼中的重大程序信息和送达当事人的诉讼文书,办案机关应当通知辩护、代理律师。’我们的《实施意见》对此进一步细化,规定‘对于合议庭成员变更、审理期限变更、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与案件进展有关的情况以及二审不开庭审理等重大程序性决定事项,应当及时告知律师。诉讼文书送达给当事人的同时,应当送达或者通知律师。’

  《实施意见》还要求,各级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辟专门律师服务窗口或者设立专门的律师会见室,负责接受律师提交的诉讼材料、约见法官等诉讼服务。据悉,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已开辟了律师专用通道,为律师提供网上立案、递交诉讼材料、送达、阅卷、庭审视频回放、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等“一站式”诉讼服务。目前,全省已经有1393家律师事务所12274名律师在江苏诉讼服务网注册。

 

    来源:江苏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