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获省委会议讨论通过

18.04.2016  21:06

4月18日上午,省委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关于《江苏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报告,审议并通过该方案,正式启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的司法改革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由省司法厅、省人民检察院牵头负责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工作。省司法厅高度重视,专门设立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调研考察,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推进改革相关事项,获省领导同意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