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我省交通违法行为与个人信用挂钩

15.01.2015  12:35
  1月13日,省公安厅、省信用办等单位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据了解,将交通违法行为与个人信用相挂钩,这在全国还属于首次。         失信行为分一般、较重和严重三个等级         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已有机动车驾驶人2192万人。为规范这些驾驶人的驾驶行为,我省出台《办法》,其适用对象包括持有我省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和在我省注册登记机动车的自然人。        《办法》根据交通违法行为严重程度、后果危害程度以及法律责任大小等,将交通失信行为从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重和严重三个等级(具体见表格),对不同等级交通失信行为实施差别化信用管理。        纳入交通失信的行为,主要是主观故意甚至恶意、或与诚信有关的交通行为,比如遮挡号牌和酒驾等;以及不及时纠正、经常性违法等行为,如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违法被记满12分或机动车一年内闯红灯、超速等累计20起以上的。         交通信用会影响职业准入、信贷保险等         根据《办法》,公安交管部门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的交通失信信息进行整合,生成文明交通信用记录档案。该信用记录将与个人评优评先、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等挂钩。      对一般交通失信记录人员,相关部门主要以提醒、教育并督促改正为主;而对于有较重和严重失信记录人员,惩戒措施则严格的多,具体有:        【公务员招录】禁止报考、应聘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        【单位评优】个人在参加单位评优评先时,作为不授予荣誉的重要依据;        【客运聘用】公路客运、危险品运输等企业在招聘营运驾驶人时,不予聘用;        【信贷】作为个人限制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        【保费】车辆保险时,适当上浮保险费率。         参加志愿服务可修复信用        不过,交通失信记录并非伴随终身。《办法》规定,一般交通失信信用记录,有效期1年;较重交通失信信用记录,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黄名单”,有效期3年;严重交通失信信用记录,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有效期5年,期满系统自动修复。         此外,一年内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满60个小时的,或因见义勇为被市级以上表彰评为先进个人的,可对一般交通失信信用记录进行修复。 交管人士解读《办法         1.南京车在外地违章,也会纳入信用系统吗?         驾驶人或车辆在江苏以外省份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哪怕已在当地处理完毕,但全国交通平台是联网的,仍会被我省交管部门记录,并由信用管理部门纳入个人文明交通信用档案。        此外,如果是外省车车辆驾驶人在我省违章,交管部门也会参照《办法》,通报当地交管部门。         2.对信用记录有疑义怎么办?        《办法》规定,车主、开车人对信用记录有异议的,可以向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提出核查申请,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应于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结。        据悉,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服务大厅目前还在建设中,今年将正式开放,届时企业和市民可查询信用审查报告。        3.同一起交通违法行为,车主和驾驶人会都受罚吗?        《办法》提到,机动车一年累计交通违法行为20起以上,车主将被记录一般交通失信。对此,交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在能确定驾驶人的情形下,交通失信记录将记在驾驶人身上,在无法确定驾驶人时,考虑到车主对自己车辆有监管责任,该失信记录将由车主承担。        4.如何当交通文明志愿者?        如果发现自己有一般交通失信信用记录,可以通过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进行修复。南京市民可以去市交管局和各交警大队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