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法院院长带头办案显成效

10.11.2014  17:55
       

10月17日下午,相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敏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史某受贿一案并当庭作出判决,该案于今天(11月4日)生效。

 

被告人史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李某的特定关系人,伙同李某,利用李某担任中学校长的职务便利,在学校计算机网络设备及安装项目实施过程中,收受贿赂40万元,史某分得32万元。

 

庭审中,杜敏院长娴熟地运用审判技巧进行驾驭,整个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展现了较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业务水平,达到了预期效果。最终,合议庭决定判处史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

 

今年以来,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该院出台《2014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中规定,庭长每季度结案不低于9件,分管业务副院长和院长每年结案不低于18件、9件,以此“倒逼”院、庭长有意识地转变身份,“回归”审判一线。《关于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若干规定》中,也明确应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庭长、副庭长担任团队审判长,组成合议庭。

 

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既是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抓手,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审判压力;也有利于提高其自身的审判、管理能力,增强对重大疑难案件和新情况、新问题的解决能力;其榜样示范作用更是带动了全院干警更加积极主动地办好案件,提升全院办案的整体水平。截止10月20日,该院院庭长共办案1490件,占全院总结案数的24.6%。

 

 

 

 

 

 

      作者单位: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