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直系亲属房产过户税费减少 南京政策未变

08.01.2015  10:26

        针对“郑州直系亲属房产过户税费减少”的消息,不少南京市民关心,南京本地的房产契税政策是否也会有所松动。对此,昨天南京市地税局相关人士明确表示,该部门目前所执行的仍是《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根据该《办法》,直系亲属之间的房屋交易契税政策没有任何变化。

        目前南京市地税局建立了存量房价格评估机制,如果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其计税价格按照评估价格进行核定。

        也就是说,郑州那里出现的不需税务部门的审核房价,按照买卖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格缴纳契税的做法并没有落地南京。

        为了防止买卖双方出现“阴阳合同”,如一套实际价值300万元的房子,他们在合同中把交易额改为200万元,利用所谓的“阴阳合同”,就可以按照200万元的价格交税,从而偷税漏税。因此南京市地税部门启动了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他们通过评估系统为交易的房子核价,买卖双方按照地税部门定的价格交税。

        南京地税部门表示,这套系统每个季度都会结合市场的房价走势动态,对系统内的住宅片区的基准价格进行更新,以确保计税价格核定的准确性。

        南京地税部门表示,在现在所执行的契税政策中,对于直系亲属之间的房屋交易并没有“特殊照顾”。

        房管部门:总价过低当心拿不到房产证

        扬子晚报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房管部门了解到,目前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均无变化,只要手续齐备都会受理,不过过低的总价无法通过税务部门的审核。

        昨天下午在南京华侨路上的房产交易中心内,记者发现收件大厅里办理过户的市民并不太多,在中介陪同下前来送件的林先生听记者说起郑州的新政后,当即表示“太好了”。林先生告诉记者,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房产过户本来就不该涉及交易,毕竟是一家人的房产,还要交税的话,有点无法理解。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民在办理房产交易时,流程大体上可以分为“送件-制证-出件-交税-凭税务发票拿证”这几大环节,只要手续齐备,房管部门均会受理市民递交的过户申请,但是过低的总价最终能否顺利领到房产证,则要打个大大的问号。

        多家中介公司的资深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南京和绝大多数城市一样,房产交易涉税政策执行的是审核制,税务部门自有一套相对完善的评估价系统,过低的成交总价就算能在房管部门成功受理,也将无法在交税环节过关,办理交易的市民会在数天后接到审核无法通过的电话通知,需要重新评估。因此,在通过中介办理交易的案件中,中介通常会尽量压低总价以降低买卖双方的相关税费,不过类似几百元总价这样的肯定是不会出现的。

        南京专家:新政是否合理有待市场检验

        “当下限购政策早已取消,新政的出台有何背景尚不得而知。”南京一家大型地产研究机构的负责人表示,实施房产限购措施后,家庭拥有的房产不得超过2套,有人为了买房,只好将房产暂时“”给父母,从而获取购房资格;还有的人为了享受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的优惠,将名下的唯一房产“”给直系亲属,如此一来,自己便可以购买“首套房”了。该人士认为,在限购时期出台这样的政策,可以为人们合理配置房产套数减轻负担,而郑州早在去年8月便放开了住宅限购,人们不再为购房资格发愁,那么郑州新政的唯一目的便是帮交易者省钱。

        不过,有中介人士对过户后的房产原值问题提出了疑问。按照郑州的新政,比如一套市价100万的房子被父母以100元的价格过户给儿子,过5年后,儿子以150万的价格将房子出售,那么这套房产的原值究竟是100元还是100万?其次,再次交易时的个税是按150万的1%计征,还是按差额的20%计征,也存有争议。

        业内人士还指出,不动产登记即将在全国范围内铺开,房产登记是其中重要一项。若按郑州的新政规定,在进行房产登记时,某套房产的出让价格信息便会出现不可思议的数百元甚至几十元,有可能导致信息混乱,因此郑州新政的合理性有待市场检验。(陈郁  马祚波)

来源:  扬子晚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