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问题靶心动真碰硬整改

19.10.2015  08:27

  ——江苏检察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纪实

  “你院以嫌疑人认罪态度不好、家属活动能量大、案件容易受到干扰等原因拒绝律师会见,不符合省院出台的关于保障律师会见权的相关规定,应该予以纠正。”9月8日,省检察院一份答复意见快速高效地解决了一位律师的会见难题。当天下午,律师即被安排会见了曾是正处级干部的犯罪嫌疑人。

  “下级检察院不许可律师会见的,必须报上一级院审批。”省检察院8月17日出台的《关于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依法保障辩护律师会见权的规定》效果立竿见影。

  切实解决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中律师会见难问题,仅仅是江苏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中的一项内容。最高检统一部署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人权保障重点问题和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直击问题靶心,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下最大力气解决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六个到位”体现“”“

  “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着力转变司法理念,保证自身过硬,让公正司法成为我们坚守法治底线的一道屏障。”最高检电视电话会议当天,省检察院立即召开续会,检察长徐安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切实贯彻最高检的部署要求,必须做到“六个到位”:领导力量充实到位、动员部署覆盖到位、工作任务明确到位、思想认识提升到位、司法规范理解到位、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打好专项整治工作攻坚战。

  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三级院检察长深入学习领会最高检曹建明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部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确定2015年为江苏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年,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动员发动,积极谋划和深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全省三级院均成立上下一体的推进工作组织机构,形成压力传导,防止整治活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上硬下软、上严下宽以及雨过地皮湿现象出现。省院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分赴13个市院和27个基层院,集中开展调研和指导。在动员部署阶段,省院党组会8次专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对13个市院时间进度和工作力度逐一过堂,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两个市院,决定推后转段,要求组织“回头看”进行补课,确保不走过场。省院4次专门下发通知,规范问题排查方法、问题清单的制作和问题梳理、汇总工作。

  全省检察机关将强化学习教育作为专项整治的基础性工作,强化认识,转变观念,凝聚动力。省院出台学习清单,组织专题讨论,徐安检察长带头撰文,8位业务部门负责人也结合本部门、本条线实际撰写学习体会。扬州市院设立规范司法行为讲堂,分条线组织司法规范培训和讲座;宿迁市院开展纪律作风规范司法制度学习月活动;徐州市院进行了“六反思六并重”大讨论,从源头匡正祛邪;常州市院对五年内全市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了系统梳理,编成案例选编,为学习培训提供借鉴。

  正是因为态度明确、认识统一、要求严格、措施有力,江苏检察机关的专项整治工作始终抓得严、抓得实,受到了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的充分肯定。

  查摆问题直击靶心

  查摆和解决问题是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核心。

  省院在最高检要求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问题基础上,又增加一项重点整治内容,即“滥用监督权,不依法监督、不规范监督”,从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入手,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对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开展了“ABC”式排查,即“全面”(All-round),坚持全员覆盖全面排查;“广泛”(Broad),做到开门搞整治广泛听意见;“重点”(Crucial),紧抓业务条线这个重点关键。

  省院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围绕最高检要求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问题和省院增加的一项重点整治内容,聚焦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人权保障重点问题和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瞄准靶心,突出排查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扣押、冻结、处置涉案款物和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等五个方面的重点问题。

  省院各业务条线以上率下,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省院案管处列出9个条线需要排查的27项问题条目,从2013年来16万件案件卷宗中梳理了4.7万件可能存在不规范问题的案件,分送各业务部门进行排查。侦监部门对列入范围的3000多件案件逐一检查,自侦、案管、技术等部门共抽查了26个基层院512本卷宗、607张光盘、11个移动硬盘,录音录像时间达1.56万小时,并将发现的问题梳理出来,汇编成《值得记住和反思的案例》。

  各地认真落实高检院、省院部署,积极开展问题的排查和整改。苏州市院梳理出十大类46个方面问题,拉清单整改。盐城市院组织个案复查、回头看等行动,把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不廉洁和干警个人形象不佳等问题找准找透。

  江苏各级检察机关注重开门纳谏,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坚持把“自己查”与上级点、律师评、社会提结合起来,确保把问题摸全、找准、查透。

  “如果座谈会上都是一片赞扬声,这对整治工作起不到什么作用。我们就是要听到最真实的意见建议,就是要接受一次群众路线的教育。”徐安坦诚相告。

  今年初,省院组织召开全省律师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刑事辩护律师意见,40多名一线刑辩律师参加座谈会。在对照检查阶段,通过省律协向全省律师征求意见,共征求到对检察机关在听取律师意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益保障等21个方面的具体问题,以及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建议20余项。这些意见建议都原原本本反馈给各级检察院,对照检查整改。

  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征求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的意见建议639条,汇总为195个问题。对这些问题,检察机关高度重视,逐项排查落实,务求“见人见案见思想”。

  为防止专项整治工作牵着走、推着走、被动抓、应付抓,省院成立了4个督查组,对省院机关、13市院和23个基层院进行督查。同时加大通报力度,督促整改,仅8月份,省院就发出了4个通报,问题直接点到具体单位和具体案件,不留情面,务求实效。某市院的案管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省院主管部门直接在该市召开现场推进会,组织各基层院相关人员前来座谈分析,查找问题所在,现场研究解决办法。泰州市院组织检务督查啄木鸟专项行动,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检查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淮安市院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专门召开推进会,对工作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一套组合拳打好攻坚战

  修改后的刑诉法规定,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等三类案件,侦查期间律师会见应当经办案机关许可。但因对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具体界定存在差异,律师申请会见往往被以“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这一理由挡在门外。

  今年8月17日,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依法保障辩护律师会见权的规定》,明确了“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标准,同时规定,办案单位拟不许可律师会见的必须报上一级院审批;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不许可理由不成立的,办案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安排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这一规定出台2个月,有效破解了律师会见难问题。

  在两院三部委联合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省检察院介绍了江苏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的经验做法,得到了律师界的肯定。

  据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唐元高介绍,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效果,省院始终坚持着眼长远,源头治理,推动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截止9月底,省院已针对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物等五个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进一步规范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的意见》、《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关于在职务犯罪侦查中进一步规范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等6件规范性文件,组成了一套绵密有效的组合拳,用制度的笼子约束检察权运行,用更加严格的要求规范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行为,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令行禁止。某基层院办案不规范,徐安亲自约谈该院及其上级市院的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及相关负责人,给予严肃批评,市院专门针对此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司法作风整顿活动。

  “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有韧性,坚持打持久战。”省院案管部门负责人深有感触,他介绍了这样一个事例:省院在督查中,发现一基层院几年前办理了一起挪用公款案,将涉案的50万元上交了国库,省院要求该单位到当地财政部门办理退库手续。该院感到为难,数次表示“今后吸取教训,这次就算了”。但省院坚持抓住不放,反复沟通,终于将这50万元退库,返还给发案单位。

  据了解,10月下旬,省院将由3位厅级领导分别带队,组织督查组赶赴各地,分三个片全面督查最高检“八项禁令”和省院六个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确保文件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更好地推进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

  □本报记者宋世明本报特约记者卢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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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