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引发的行动 盱眙检方通过办案追回涉案赃款

16.12.2014  13:09

  11月21日,江苏省盱眙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谢书文有期徒刑五年,没收财产5万元;以行贿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在办理该串案过程中,我们积极追缴涉案赃款,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3万元。”该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丁祖高说。

  今年4月,某著名论坛上一个帖子引起该院网管的注意,该帖称位于盱眙4A景区的某国有林场场长谢书文,在负责职工居民点拆迁过程中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拆迁户虚报人口和树木,骗取拆迁补偿款。检察长潘建文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组织反贪干警初查。

  “通过调阅拆迁户档案、走访当地群众,发现林场职工、拆迁户王某存在行贿嫌疑,我们立即传唤了他。经讯问,王某供述为骗取拆迁补偿款,2011年6月向谢书文行贿5万元。谢书文获知检察机关调查此事,今年4月将5万元退还给他。”丁祖高介绍,鉴于职工的拆迁补偿款是通过林场财务发放的,侦查干警随后前往林场财务处调取拆迁户补偿款发放账册。在办理账册扣押手续时,侦查干警发现会计沈某神色极度紧张,询问之下,沈某很快交代2012年4月以来,他先后挪用国家森林生态补偿款35万元放高利贷。因为债务人刘某无力还款,跑到广西躲债,至今35万元债款无法追回。

  意外的收获让侦查干警深受鼓舞,通过查账,找到了王某等5名职工虚报人口、林木骗取拆迁补偿款的证据,接着乘胜追击,传唤谢书文。在大量确凿证据面前,谢书文很快供述了他利用担任林场场长兼拆迁组组长职务之便,收受5名林场拆迁户钱款13.2万元,帮助他们虚报冒领拆迁补偿款。

  “虽然我们通过一条线索查办了3件串案,但涉案赃款如果追不回来,国家和被害人都会遭受损失,这不是我们追求的办案效果。”检察长潘建文要求侦查干警加大力度追回赃款。

  侦查干警经过分析一致认为,追缴谢书文的受贿款和林场5名职工骗取的拆迁补偿款比较容易,难的是追缴沈某挪用的公款,遂决定由易而难,先找谢书文的家属,然后找5名林场拆迁职工,最后找沈某的家属。

  果然不出所料,侦查干警找到谢书文的家属,家属为了能给谢书文争取到宽大处理的机会,很快筹钱退回了8.2万元受贿款(已退还的5万元从王某处追缴)。侦查干警随后将涉案的5名职工找到林场会议室,说明情况、讲明相关法律规定后,5人一直沉默不语,互相观望。侦查干警让他们回去再考虑考虑,并给了大家一个银行账户。几天后,5人先后将多领的十几万元补偿款打到了指定账户上,其中4人因行贿数额较少,且主动退还了多领的拆迁款,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我们找到沈某的家属,家属替他退还了部分赃款,但缺口依然较大。我们一方面配合沈某的家属做债务人刘某家属的工作,告知不尽快还款,有可能吃官司;一方面动员刘某信赖的一个亲属前往广西,劝说刘某归还借款。”丁祖高介绍,通过多渠道做工作,一个多月后刘某归还了35万元。

  “今年以来,我院通过办案,追回涉案赃款近500万元,目前大部分已退回发案单位。”盱眙县检察院检察长潘建文说。

  (李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