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服务区多睡了2小时被收超时费 盘点奇葩收费

27.10.2015  17:35

  10月24日,崇左高速,黄先生开车走高速公路从南宁回凭祥,因旅途劳累,黄先生在宁明服务区休息了两个多小时,在下高速时被告知超时,要交超时费。

  此外,收费站还查出,今年以来,该车已累计超时20次,需补交超时费2400元。

  直到25日晚9时,双方协商未果。黄先生的车还停留在凭祥收费站。

   司机被收超时费

  24日下午3时许,凭祥的黄先生驾车走高速公路从南宁回凭祥。

  按正常情况两个半小时就可以到达,但因旅途劳累在宁明服务区休息了两个多小时,到达凭祥已是当晚8时。他准备下高速时,在凭祥收费站被收费员拦了下来。并被告知需要交超时费。

  不仅如此,收费站工作人员经过查询后告知,今年以来,黄先生在这段高速公路有20次超时的情况,需要交2400元罚款。

  一直到直到25日晚9时,两方协商仍未果。

   高速超时费是什么?

  超时费是什么?收取超时费有何依据?

  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客服中心回复,收取超时费是根据自治区交通厅和物价局2004年联合下发的“交财务(2004)36号”文件。由于黄先生的车多次超时均无法提供超时路线证明,按照上述文件规定,需按时速70公里来收取这段时间的通行费。

  如果车辆长时间停留在服务区,服务区的工作人员会对这些车辆进行登记,待这些车辆下高速时,出口收费站会根据服务区的通知,或者司机提供的在服务区休息或修理的证明,就不会按照超时收费。

  但是,黄先生自称在服务区休息了2个多小时,并没有任何凭证。

  那么,如何确定是否超时?

  短途超过12个小时的,就算是超时。而且不是累计,只是从高速入口到出口,超过12小时才叫超时。

  那么,黄先生驾车只用了5个小时,并没有超过12小时,也算超时?对此,客服中心表示,“这个是稽查人员排查出来的,也问了领导,当时这个车无法提供超时路线证明,只能按计时收费”。

  此外,由于超时车辆属于特殊情况,高速公路稽查中队不收取通行费,司机补交的通行费统一由现场的工作人员代收,是收现金的,收款后会打印票据,司机可以保留这个票据。如果司机需要超时清单,可以到路段所属的运营公司或者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

   【扩展 阅读】其实针对 高速超时费的事件,早在2013年,就有司机因睡一觉,就付高价超时费。

  2013年11月5日晚上十点多,河南的樊先生驾驶一部大货车在宁德下白石收费站上的高速。由于实在犯困,中途就到云淡服务区,在车里睡了将近5个小时,一觉醒来天已经亮了。可让樊先生没想到的是,早上七点,他到福州出兰圃收费站的时候,却被告知,要交1320元的过路费!也就整个沈海高速全程的费用!

  2015年4月10日,干了两年的货车司机丁孝合,从兰州返回山东,下午一点多从甘肃定远收费站上了高速公路,因为劳累,便在半路进服务区美美睡了一觉,醒来已是11日早上。

  11日上午,他收到了事业生涯中第一个因为在高速上超时行驶而开出的罚单。超时14个小时,他不得不向收费站缴纳700元的罚款。丁孝合先开车到郑州,之后从郑州运送西瓜到兰州。4月10日,他从兰州返回山东。之后,他行驶到甘肃定西市陇西县文峰收费站,准备下高速。在文峰收费站,工作人员告知丁孝合行车超时,按照60公里每小时的正常车速这段路只要3个小时,而我行驶了17个小时,超时14个小时。如果要说明是在头天晚上在服务区睡了一觉,就必须拿出在服务区消费的凭条,不然就得交700元超时费。

   提醒各位车主 ,在服务区休息过,一定要留个证明,这样可以免去超时费用。一定要注意保留在服务区就餐、加油或修车的发票并保管好,稳妥一点甚至可以请服务区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上注明时间,就可作为因客观原因超时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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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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