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盗窃案多发 张家港检察官:财产安全莫掉以轻心

24.01.2017  17:34

  新春佳节,一年紧绷的心,在这几天也会轻松下来,走亲访友、度假休闲,其乐融融。殊不知,这恰恰给了一些“梁上君子”以可乘之机。

  段某,男,24岁,有过多起盗窃案底。作为惯犯,段某盗窃方式随机多样。但巧合的是,他仅有的两起入户盗窃案件都是发生在春节前后。2015年2月12日(农历腊月二十四),段某采取钻窗的方式,进入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一民居内,将户主的电动车上五个电瓶窃取。2016年2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六),时隔一年,段某再次在相同的时间段,同样采取钻窗的方式,窃得金港镇另一户人家的储蓄罐,内有人民币1510元。虽然,盗窃的数额不大,但是犯罪分子钻窗入室的方式,让被盗的两户人家心有余悸。在讯问时,段某也交代:之所以敢铤而走险入户盗窃,一方面是想捞一笔钱过个年,一方面也是因为春节前后户主经常外出比较容易得手。

  除了家庭住户,一些窃贼们还将目光盯向了一些企业商铺。2016年2月6日(农历腊月二十八),我市的一家休闲会所发生一起盗窃案件,会所柜台里的数包名烟被盗,价值人民币1300余元。通过调取该会所的监控录像,发现2016年2月6日凌晨0点40左右,一名陌生男子由窗户进入会所,之后,他利用螺丝刀、匕首撬开会所柜台的抽屉,并窃取了中华、苏烟等香烟数包。伍某对房间布局之熟悉、逗留时间之长,说明他对此进行了预谋,而这个时间段正是许多企业商铺歇业放假或人员短缺管理松散的时期。

  盗窃案件是一种侵财类案件,也是多发常发案件。2014年至2016年三年间,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审查起诉的盗窃案件1434件1681人,平均每年达478件560人。而岁末年初更是盗窃案件的季节性高发期。盗窃案件除了侵犯了被盗人财产安全之外,如果与盗贼相遇,还有可能转化为直接冲突,威胁到户主的人身安全。

  春节假日又将来临,在此检察官向您温馨提示,贵重物品妥善存放,离开出门检查门窗,长期离开委托他人查看。多留一份心,多动一下手,被盗事件就有可能避免。一旦发生盗窃案件,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最大可能的挽回损失。总之,春节假期,放松身心,但财产安全不能掉以轻心。

  (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