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爱写盗窃日记记录“战果” 最终成犯罪铁证

03.09.2016  16:03

  为了总结经验及防止被抓,这个小偷在作案后制作“盗窃日记”,而且自创符号——用英文字母“D”代表电动车,“M”代表摩托车,“SDC”、“ZXC”则分别代表山地自行车和普通自行车,“WX”,是“危险”之意。

  他自己都没有想到,这本“盗窃日记”最终成了犯罪“铁证”。经睢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九千元。

   找到发财捷径,频频盗窃电动自行车

  张某今年28岁,家住睢宁县城。初中辍学后做过电焊工、修理工等,但好逸恶劳的他总觉得干这些行当来钱太慢,便干脆回家闲呆着,日子一久便动起了歪脑筋。

  2015年8月27日夜12时许,张某骑上电动三轮车溜出家门,悄悄潜入某居民小区。转悠一圈后,他见一栋楼的楼道内有辆电动自行车,便顺手牵羊,将这辆车搬到自己的三轮车上,拉回了家中。次日,张某将偷来的车子拉到一家废品回收点拆解变卖,电瓶卖了70元,两个车轮卖了25元。

  8月28日深夜,张某如法炮制,在另一居民小区偷得一辆电动自行车,到废品回收点又卖了90元。

  初尝甜头后,张某自认为找到了一条发财的捷径。此后他便昼伏夜出,专在夜深人静之时出没各居民小区,频频盗窃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

  为将这些盗窃的车辆顺利出手,张某在网上加入了多个买卖车辆QQ群,群成员大多都是宿迁、徐州两地人。成色较新的车辆被他以每辆300元左右价格卖给了QQ群里的成员,旧车则被当成废品贱卖。

  2015年12月18日夜,张某在某小区一口气偷了一辆摩托车、一辆电动车和一辆自行车。接到失主报案后,民警根据沿途监控寻踪觅迹,于两日后将其抓获。

   作案过程制成“盗窃日记

  张某落网时,警察意外在其身上发现一巴掌大的绿色笔记本。

  令人意外的是,张某把每次偷车的时间、地点以及“战果”都详细记录在这个本本里。

  这本“盗窃日记”里,张某用英文字母“D”代表电动车,“M”代表摩托车,“SDC”、“ZXC”则分别代表山地自行车和普通自行车。另外还有两个奇怪的字母“WX”,张某解释说,这两个字母是“危险”之意。

  原来,在一次盗窃得手返回途中,张某遇到了一辆正在巡逻的警车,做贼心虚的张某既紧张又害怕,但总算是有惊无险。回家后张某惊魂未定,便在当日“流水账”后头注上“WX”两个字母,借以“警醒”自己。

  根据笔记本记载,张某前后不到四个月就作案40起,共盗得摩托车3辆、电动自行车60辆、山地自行车4辆、自行车1辆,涉案金额5万余元。

  张某交代说,他之所以做详细记录,一方面是为总结经验、提高偷车“手艺”,另一方面也是让自己“心里有数”,刚“光顾”过的小区一般不再重复盗窃。

  “盗窃日记”最终成了犯罪“铁证”。2016年8月30日,经睢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九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