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力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23.01.2017  20:03


  2016年,连云港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把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服务“三农”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2016年,连云港市新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570户,成员出资总额14.6亿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市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6226户,成员出资总额160.8亿元。
  一是服务立社。在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窗口开辟专门窗口,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服务和指导农民注册专业合作社,实行咨询“零障碍”、服务“零距离”,为新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一对一、直通式的登记指导服务。在各基层市场监管分局指定一名监管干部作为联络员,与注册窗口对接,及时了解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的需求,从市场准入、组织架构、政策法规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和全程帮助。
  二是联手惠社。联合相关部门在市场准入、融资理财等方面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优惠政策。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营造宽松准入环境和良好政策环境,最大限度地为农民投资主体松绑,释放农民投资创业活力。与银行协调,搭建银企合作平台,运用动产抵押、股权质押等手段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融资难题,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
  三是商标兴社。按照“政策引导扶持、综合职能促进、协会帮助服务”的思路,以茶叶、优质蔬菜、水产养殖加工业和县域特色农副土特产品为重点,采取“预约服务”、“送法上门”、挂钩帮扶、解困解急等措施,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商标注册,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走“商标兴社”发展道路。
  四是抱团强社。按照“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经纪人”发展模式,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生产基地、农民经纪人之间的“链条式发展”,帮助形成稳定的农资采购、供应和农产品产销渠道,降低产销成本,提高应对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有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发展。同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集群式发展”,通过成立合作联社,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推动合作社向规模化、组织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