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一则舆论监督有了回音 “他们终于向我道歉了”

26.06.2015  11:31

  中国江苏网6月26日讯(记者徐冠英) “他们终于向我道歉了!” 24日,本报读者热线(025-84701119)接到读者小张反馈。他说,当日,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向他道歉并给予经济补偿。他为此很欣慰,自己终于找回了清白,警方也终于兑现了“如果弄错会道歉”的承诺。小张表示,十分感谢党报对解决问题的推动。

  16日,小张向本报反映淮安区镇淮楼派出所“暴力执法办错案,不负责任不道歉”。他此前曾在淮安阳光警务平台投诉此事,平台也做出过回复,但小张不认可该回复。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镇淮楼派出所陈副所长告诉记者,实验室检测小张尿样后,警方已排除小张吸毒嫌疑。记者接着向淮安分局调查了解办案过程等情况,孰料调查却在“警务平台回复由谁做出”这一步卡住了。一则面向社会的警方公开回复,究竟由谁做出、由谁调查、结论是否属实,淮安分局内部竟然相互推诿、无人知晓。对于记者的正常采访,该局踢起了“皮球”。对于当事人的正当诉求,淮安分局究竟应如何处置?20日,本报在一版以《“阳光回复”为何如此不阳光》为题报道了此事。

  这则舆论监督刊出后,引起当地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淮安分局随即与小张进行了多次沟通,商谈如何处理善后。小张看了派出所提供的监控录像,但现场有两个摄像探头,他只看到其中一个探头的录像。昨日,淮安分局督察大队徐大队长告诉记者,在新华日报报道后,他们对小张的投诉进行了认真调查,一个探头确实已经损坏,从未损坏探头的录像上没有发现小张被打耳光。公安分局已在网上向小张公开道歉,并给予一定的“慰问”。镇淮楼派出所内损坏的探头也已经开始修理。徐大队长还说,该局虚心接受舆论监督,十分重视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已经开始整改,今后将进一步明确职责、整顿作风、服务群众。

  在当地网站上,记者看到,在小张的投诉帖后,“淮安区网络发言人”回复:“在整个执法过程中对您造成了影响,区公安局表示歉意。”

编辑: 燕志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