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联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检查和后评估工作

14.11.2014  19:35

  为全面客观评价《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情况,查找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对策建议,健全和完善标准监督管理制度,  2014年9月底至11月上旬,省政府法制办联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检查和立法后评估工作。9月23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江苏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检查和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苏质监发[2014]198号),对检查和评估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自查和评估要求。11月10日至12日,又联合组成两个检查组,分别由省政府法制办徐卫副主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李景辉副局长带队,赴无锡市、江阴市和南通市、海门市进行抽查。检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行政服务中心和企业等方式,对《办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和评估,了解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分析实施效果,并就《办法》修订工作听取了地方政府、部门、企业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