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宪法定位 凸显监督主责主业 扬州开发区检察监督见实效

25.04.2017  09:53

  时针拨回到2017年2月第一个周一的办公会,江苏省扬州开发区检察院三楼小会议室内,一场讨论热烈的座谈会从早上开到了午后,话题的焦点绕不开“打造精品案件”这个目标定位上——“根据与城区的几家基层检察院和法院近三年的数据对比,咱们院刑事案件的受理量仅是其他基层检察院的三分之一。”“案件数量这个客观因素是我们发展的瓶颈。而且管委会作为一级政府的派出机构,没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咱们的业务管辖范围和种类也少于其他基层法院。”“无论是刑事、民商事申诉,都是对原已处理终结的案件不服而引起的,作为新成立的检察院,没有历史遗留老案,大量的新案才刚刚审结,另外,纠违、追捕、追诉、抗诉等诉讼监督案件也有一定滞后性。”……

  一个基层检察机关,在管辖范围小、案件体量少的窘境下,如何打破监督瓶颈、寻求检察监督业务出路?这是扬州开发区检察院2017“深化监督年”确立的命题。

  “要突出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凸显监督主责主业。”在听了大家的意见后,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庆生的一句话振聋发聩。“要加大监督力度,扩大监督范围,提高监督效果,最关键的是在法定的框架内,寻求监督点。”大家顿时心头一亮,如何提质增效,打造精品案件,似乎有了新的方向和着力点——深耕监督主业。

  随后的一周,每个部门的科务会上总能听到干警献计献策,结合区域特点和检察业务、队伍现状,每个人都在分析职能清单,方方面面寻求突破。就连4月份由检察长亲自命题、监考、评阅试卷的月考最后一题也是“你所在部门涉及到的业务中,检察法律监督的内容有哪些,检察机关通过何种方式实现监督”。

  为此,全院各部门齐发力,用一组漂亮的组合拳,吹响了“深化监督年”的进军号角。在刑事诉讼监督上,侦监环节通过与相关行政职能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定期走访驻所检察官办公室等方式,加大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力度。公诉环节坚持对“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进行“三书”比对,对事实认定、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及量刑是否适当等进行审查进而加大抗诉工作力度。在民事诉讼监督上,切实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案件裁判和调解,及时将虚假诉讼中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并协助配合依法查处。在执行监督上,积极办理民行执行监督案件,与法院联合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活动。深入推动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工作,每季度对判决生效案件清理一次。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探索帮扶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机制。

  有了深化监督这个指挥棒,在干警共同努力下,短短两个月之内,扬州开发区院取得了丰硕的深化监督的工作成果:刑检部门移送犯罪线索5个,纠正违法9次,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已改判,在监督立案、追诉、追捕上均有突破;民行部门查处系列虚假诉讼案7件,并提请市院抗诉,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8件均已立案;刑执部门成功监督法院收监执行2人,相关工作经验被高检院采用……

  监督成效的形成不在一朝一夕,监督能力的提升也无法一蹴而就。“我们已经在探索开展审查起诉中的‘自行侦查’工作机制……”刑检科员额检察官任爱梅在月考试卷中这样写道。他们正在用更实的措施、更大的力度,把“监督”这个主业从理论上深化,高度上提升,名号上闪亮,真正形成品牌效应。(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