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监狱系统11个单位获评“江苏省文明单位”

25.10.2016  02:05

 

日前,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表彰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我省监狱系统南京、镇江、徐州、洪泽湖、盐城、常州、龙潭、无锡、南通、南通女监和江宁等11个监狱单位受到表彰,获授“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江苏省文明单位”是省级综合性荣誉称号,规格高、影响大、示范带动效应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监狱系统向社会展示公正文明执法、传播执法正能量的重要平台,对树立监狱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十分重要。近年来,全省监狱系统围绕“建设现代监狱、推动领先发展、服务两个率先”总目标,积极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扩大了监狱工作的社会影响,有力提升了江苏监狱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