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监护缺失儿童首次纳入政府保障

04.06.2015  13:10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正式出台《淮安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实施方案》,7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政府将为全市近2万名困境儿童编织一张兜住底、盖住面、充满爱的安全保护网,真正实现“生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救助有门”。

      ◎五类困境儿童按类救助

      “困境儿童不仅是孤儿,很多有家人的孩子,因为现实原因,生活也很困难。”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周华介绍,一直以来,我市对孤儿、重残儿童、低保家庭儿童都有明确的保障措施,但相对零散,覆盖面也有限。此次,《实施方案》明确,保障服务对象由1类2种1300多名困境状况儿童,扩大到5类19种近2万名困境状况儿童。方案的出台,意味着全市困境儿童统归为重点保障对象。

      根据《实施方案》,五类困境儿童分为孤儿、监护人监护缺失的儿童、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重残重病及流浪儿童、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除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实施方案还着重强调了医疗康复保障、教育保障、监督保护制度、心理关爱等方面。

      ◎监护缺失儿童首次纳入保障

      《实施方案》首次将监护缺失或监护人无能力监护的两类儿童纳入保障,全市1616名儿童将因此受益。

      周华介绍,监护缺失的儿童主要包括,父母双方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上述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主要包括:父母双方重残、重病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重残或重病无力抚养的儿童。

      “按照《实施方案》,这两类儿童将享有生活费保障,每个月可以拿到近800元的生活补助费。”周华表示,对监护缺失儿童,将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80%发放基本生活费补助;父母服刑或强制戒毒期满后一个月内,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已享受其他救助的,按照就高享受的原则,不再重复享受其他生活补助。

      ◎3303名困境儿童

      享受大病救助商业保险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在全国率先为全市散居孤儿、监护人监护缺失的儿童、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重残重病的儿童购买了大病救助保险,为困境儿童减轻自付部分医疗费的负担,3303名困境儿童因此受益。

      根据赔付标准:自费部分100到1000元的,报销50%;1000到5000元的,报销60%;5000到10000元的,报销70%;10000到20000元的,报销80%;20000到50000元的,报销90%。

      周华举例,2014年,一位困境儿童住院,看病费用达6万余元,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救助等政府保障报销部分,个人自付费用达到了2万元。我市为这部分困境儿童购买大病救助商业保险后,自付部分的费用可以通过商业保险来解决。根据标准,该儿童的2万元个人自付费用,可以报销近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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