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盐都检察长直接办理一起审查逮捕案

08.06.2017  09:45

  “我们是盐都区检察院检察人员,现在依法对你进行讯问。”5月31日下午,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钱亚祥以普通员额检察官身份赴盐城市看守所提审涉嫌盗窃罪的两名犯罪嫌疑人。

  该案系团伙流窜入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李某伙同薛某、蒋某于2016年7月28日、29日窜至高邮市、盐都区,采用翻墙入室的手段,连续作盗窃案两起。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薛某均有故意犯罪前科,其中主犯李某曾多次因犯盗窃、抢劫等罪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抓获后抗拒审查,拒不供认所犯罪行。

  “李某入户盗窃且系流窜作案,归案后不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曾经多次故意犯罪,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社会危险性大,依法应予批准逮捕。”6月1日下午3时,侦查监督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上,钱亚祥详细介绍了该起团伙流窜入户盗窃案件基本情况。

  针对此案犯罪嫌疑人李某“零口供”的情况,钱亚祥认为,同案犯指认、证人证言、物证等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现有证据能够认定李某伙同薛某、蒋某涉嫌盗窃的犯罪事实。钱亚祥还结合具体案情提出了补充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并就审查侦查卷宗过程中发现的部分证据瑕疵等问题提出相关监督纠正意见。

  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以来,盐都区检察院认真贯彻省检察院关于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的规定,入额院领导深入一线、带头办理各类案件近40件。钱亚祥作为员额检察官先后直接办理审查起诉、审查逮捕类疑难复杂案件,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通讯员 谭冲 肖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