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三项举措重抓厉行节约

15.12.2014  21:05

  一、实施预算管理,重抓源头防范 

  不断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对部门单位经费实行综合定额和单项费用相结合的“双限额”管理模式,着力细化支出项目并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开展预算执行情况专题调研与分析(自去年起在全市率先开展“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专题调研和季度运行情况分析),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确保“三公”经费和一般消耗性支出只减不增。2014年,全区公用经费预算在2013年压降5%的基础上实现了零增长,资本性支出较2013年压降达12%。同时,全面启动透明预算制度建设,稳步推进以“三公”经费为重点的预决算公开工作。全区80多个区直部门、超过130个预算单位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等重点情况依法予以了公开(2015年,全区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 

  二、完善体制机制,控减行政成本 

   一是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双轮”驱动。 巩固提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成果,真正做到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漏斗”,建立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联动运作,有效遏制行政运行成本。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经济业务实行集中统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管,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性和透明度不断增强,全区行政运行成本尤其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和出国(境)经费等“三公经费”得以有效压降。今年通过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纠正各种违规资金累计达180多万元。目前,会计集中核算还由区直部门逐步向乡镇延伸,全区80%以上乡镇(街道)均相继实施了会计集中核算,从而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的监管格局。 

   二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依据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实施办法,结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适时修订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开支标准,健全公务支出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建立符合区情实际的公务支出标准体系。在此基础上出台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制度,并建立起“三公”经费专项管理制度,即公务接待实行“五限”(限总额、限事由、限场所、限人数和限标准);公车管理落实“五控”(控编制、控费用、控购置、控标准和控使用);公款外出考察学习及出国(境)强化“五严”(严格控制团组数量和规模以及国(境)外停留时间,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严禁向所属单位、企业等摊派或者转嫁出国费用,严格按规定标准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严格遵守因公出境经费预算、支出、使用、核算等财务制度)。 

   三是重抓关键环节。 加强政府采购的全程管理,全区2014年实现政府采购1.45亿元,资金节约率超过15.2%。稳步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试点,今年相继实施了校车安全工程、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城乡医疗保险和城乡保险服务等4大类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既然节约财政资金,又有效提供公共服务项目。试点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选取财政等5个区直部门启动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力争2015年全区140多个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公务卡结算“笼子”)。 

  三、强化监督检查,实施问责追究 

   一方面, 实施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多部门联动,着力构建厉行节约“大监督”机制。今年,实施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行动,全区自查面达100%,重点检查面达60%。同时,进一步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将监督检查链条延伸至乡镇(村居)和区直部门的下属单位,注重发挥乡镇财政所就地就近监管职能,初步构建区镇联动监管机制,合力控减行政运行成本。 另一方面, 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和问责追究。对各类审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乡镇和单位,责成认真做好自我剖析、限期整改到位,并实行责任追究。其中公务接待费超支部分按100%比例缴纳困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今年已征收203万元);对违规发放奖励性津补贴的,责令全额退回;超编制使用公车的由区公车办下发通知封存停用;在其他科目和企业列支“三公”经费的,由区纪委约谈相关责任人。